根据《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的公告》相关要求,现就考生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资格审查、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
考生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表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一)资格审查对象。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进入资格审查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详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21年9月20日至21日(09:00—12:00、14:00—18:00)。
地点:眉山市生态环境局人事科(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东坡大道南1段1号投资促进大厦东附楼303室,联系电话:028—38177265)。
(三)资格审查资料。考生需持《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行政执法证〔已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暂未取得行政执法证的,需同级司法部门出具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相关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不再另行发布公告,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
取得面试资格,但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所产生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疫情防控要求
(一)考生须做好个人疫情防护,务必提前通过“四川天府健康通”微信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并上报个人健康状况,申领防疫信息码,持有“绿码”且体温<37.3℃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场所,并服从考场防疫管理。
(二)凡近14日内到过省外(以行程卡为准)、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面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医学报告,无法出示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在资格审查、面试过程中按要求佩戴口罩。
(四)考生在参加资格审查、面试前应签署《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面试资格,终止面试;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眉山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8—38177265。
附件:
1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资格审查名单.xlsx
2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笔试成绩及职位排名.xlsx
3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公开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docx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