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工作力量,优化队伍结构,经研究,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决定公开考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考调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名额8名。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1. 报名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省内各市(州)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2. 报名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所属事业单位,省区市直属或省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中央和省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本科:
①本科毕业于一流大学建设高校的(42所);
②曾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或在抗震救灾、抗洪抢险、脱贫攻坚、疫情防控等工作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③曾获得全省机关公文写作大赛二等奖及以上的;
④具有2年以上县级及以上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党委组织部等部门工作经历,且工作表现优秀的。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10月18日以后出生)。
(6)近3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7)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1年10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与省委统战部机关在职在编干部存在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 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8日(星期一)至22日(星期五)18:00。请填写《2021年度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信息简表》(见附件2),以“报名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机关+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互联网邮箱(434821693@qq.com)。
2.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干部处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2日18:00。根据报考人员学历、专业、工作经历等方面情况择优按照不低于1:5的比选确定参加笔试人员。10月29日前,通过电话或短信等方式向报考人员反馈是否进入笔试环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统一组织,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和排名将适时在四川统一战线网站公告栏公告,考生可在四川统一战线网公告栏进行查询。
如因疫情防控等原因,需调整考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四川统一战线网公告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
(三)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并在四川统一战线网公告栏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考调名额之比为3: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省委统战部干部处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和差额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
体检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干部处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组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人选政治表现、工作能力、廉洁自律和性格特点等,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如公务员登记表、违纪违规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
(五)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讨论决定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由省委统战部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
(七)公示和任职
对拟任职人员在四川统一战线网站和拟任职人员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举报。
本公告及考调职位的具体条件由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负责解释。考调政策咨询电话:028-86600738,028-86600253。
附件:
中共四川省委统战部
2021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