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资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暂行规定》,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2021年度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公开考调2个职位,考调公务员名额3名。具体职位信息详见职位表(附件1)。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本市内各县(区)人民检察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取得全日制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近三年年度考核获得2次以上“优秀”或近五年年度考核获得3次以上“优秀”的可放宽至37周岁(1983年10月19日以后出生);
3.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检察工作职业素能,具有较强的综合文字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勤学善思,爱岗敬业;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5.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体改生必须达到体改生政策要求的最低服务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8.具备岗位要求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试用期 (含任职试用期)未满的;
7.近3年在检察工作中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因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8.有工作回避事项等不适宜到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的情形;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日(2021年10月19日),最低服务年限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当月(2021年10月)。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查看考试公告,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9日至10月21日1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
个人自愿申请并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报名人员下载《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和《干部个人年度工作业绩报告》(附件3),如实、准确填写信息,经所在单位政治部审核同意并盖章后,报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干部处。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学信网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政治部鲜章)。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政治部鲜章)。
(4)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政治部鲜章)。
(5)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6)本人近3年荣誉证书或获奖励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所在单位政治部鲜章)。
(7)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所在单位政治部鲜章)和《干部个人年度工作业绩报告》(相关人员签字)。
2.资格审查及发放准考证
报名截止后,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审核报名资料,按照规定程序确定参考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遴选条件的,随时取消其遴选资格。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制作准考证并通知应试者所在检察院政治部发放至本人。
(二)开考比例
各职位考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的笔试报名人数之比为1:3。在报名工作结束后,考调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集体研判后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取消该职位考调计划。被取消考调计划的职位,已报考人员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试题由具有出题资质的机构统一命制,重点测试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和职位匹配程度。笔试时间为2021年10月2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疫情防控有关要求: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笔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1年10月下旬由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考生可通过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网进行查询。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考调计划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达不到1:2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面试由市人民检察院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5分,低于65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
(五)差额考察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顺序)按照考调名额1:2的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全面考察,只有1人的可直接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实施,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人选进行考察,主要对人选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和其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了解工作实绩和廉政情况,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考调单位。考察组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如实撰写考察报告。
(六)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察结果,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未按规定时间或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体检环节因本人放弃或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顶岗试用
考调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
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一次。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动人员。
(九)公示和调动
考调单位对拟调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同级组织部门审批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调动。
五、其它事项
(一)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监委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对此次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凡在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举报。
(二)报考者不得报考考调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回避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考试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公告由中共资阳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资格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联系电话:
资阳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028-26838305
派驻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028-26838607
四川省资阳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