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面向全县范围内已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人员。
(二)考调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有较强的文稿处理能力;
4.近2年公务员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32周岁;
6.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学历、工作经历、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期等计算均截止报名前一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其他不适合考调的情形。
二、考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9日至2021年11月5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3.报名地点:仪陇县委宣传部办公室(新政镇宏德大道行政中心4楼)。
4.报名资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②《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须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签具同意报考的意见)双面打印、贴上照片;
③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半身彩色照片2张;
④1份本人独立撰写的调研文章或情况汇报材料。
5.资格审查: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资格初审,县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复审。
(二)职位调整
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数与考调名额比例不低于3:1。如未达到开考比例,调减或取消考调计划。
(三)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由仪陇县委宣传部办公室电话通知,现场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百分制。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1.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公文写作及处理相关知识。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数与考调名额的比例为3:1(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面试环节)。实行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综合分析、处理问题、人际交往、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五)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对象。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指定医院或体检机构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调资格,并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选。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情况,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将按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七)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调人员名单,在仪陇县人民政府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试用及调动
公示期满后,对无影响调动相关反映的,试用期满3个月,表现优秀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按照相关要求及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三、注意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有不符合考调条件的,取消考调资格。
(二)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入围下一环节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三)咨询电话:0817—5152197。
四、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若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严明考调纪律,报名者不得托人说情、打招呼,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三)仪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全程监督,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行为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查处。 监督电话:0817-7883655。
(四)以上内容最终解释权归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所有。
中共仪陇县委组织部 中共仪陇县委宣传部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