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人才队伍力量。经研究,决定面向宜宾市范围内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聘)名额及岗位
本次选调(聘)名额共13名,具体情况详见《珙县2021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二、公开选调(聘)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聘)对象
本市范围内具备选调(聘)职位要求的在编在职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的事业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3.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及以下,岗位另行要求的从其要求;
4.具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与选调(聘)单位存在《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情形的;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其他要求
1.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被选调(聘)到事业单位的,其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自然消失,公务员选调到参公单位的,应进行参公登记。
2.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人员选调(聘)到新的单位岗位上,其原任(聘)职务(职级)自行消失,工资、福利待遇不再保留,根据选调(聘)岗位类别和等级予以任(聘)用。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2月13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不予报名。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联系电话:0831-4065671。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交1寸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
2.报名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录(聘)用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以及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经工作单位和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或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的《珙县2021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不得兼报。
(五)报名注意事项
1.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13日。年龄以周岁计算,工作经历以周年计算。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止2021年12月13日未满36周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2.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聘)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资格审查
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选调(聘)资格。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21年12月23日下午14:30-17:00到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领取准考证,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
四、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单位申请,县委组织部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2:1。放宽比例后仍达不到2:1的,取消该职位选调计划。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实行百分制计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下一选调(聘)环节。
(一)笔试
笔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加分
根据《珙县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十条措施》(珙组通〔2021〕28号)规定,近五年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折合后一个优秀加0.5分,依次累加,最高不超过2.5分。凡符合年度考核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报名时将加分证明材料(加盖单位鲜章)交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证明材料的,视为放弃加分资格,不予加分。
笔试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50%+年度考核加分
(三)面试
根据选调(聘)计划的1:3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因笔试缺考、违规等原因达不到面试比例的,该职位参加笔试的所有人员进入面试。
面试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和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等方面。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选调(聘)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如总成绩和笔试成绩均相同,则加试确定)。体检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选调(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选调(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选调(聘)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选调(聘)单位给予其不予选用的处理。
七、考察
体检通过者进入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考察,采用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学”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由各单位及主管部门如实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根据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递补。
九、公示
选调(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提出拟选调(聘)对象,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在选调(聘)公告发布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选调(聘)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试用及调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需上挂选调(聘)单位顶岗试用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调动;考核不合格者,退回原单位工作。
十一、其他事项
(一)选调(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中国三江人才网或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本次选调(聘)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本公告由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4065671。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报考人员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在考试期间全程做好疫情防控自我科学防护!
附件:
1.《珙县2021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情况表》
2.《珙县2021年公开选调(聘)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珙县县委组织部
2021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