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度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 “人事考试”专栏,雅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yarsks.com.cn/发布)。
一、职位
16个市级机关(单位)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25名,包括乡科级领导职务和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具体职位及报名条件详见《2022年雅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遴选(考调)条件的市内各县(区)及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及市级机关设在雅安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二)报名条件
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5.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学位”所对应的专业。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7月4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1976年7月4日后出生),有具体年龄要求的职位,以职位条件为准。
7.具有公开遴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7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我市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遴选(考调)到我市市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考调)到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考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程序
(一)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7月4日至7月1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及联系方式见《2022年雅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报考。
3.相关资料
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2022年雅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表》(附件2)1份;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工作经历证明等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0-30KB,JPG格式);报考低于本人现任职务职级的职位,还应提供自愿放弃现任职务职级任职的书面承诺(需本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手印)。
(二)资格审查和职位调整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级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资格审查结束后,将《2022年雅安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报名统计表》(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和考生报名相关资料报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资格审查合格的,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确认缴费的,发给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22年7月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6︰00)到雅安市人事考试中心(雅安市雨城区先锋路30号,雅安市社会保障服务中心6楼)领取。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计划。被取消计划的职位,由市级各部门(单位)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其他符合报考条件且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22年7月30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按遴选(考调)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并公布面试人员名单。拟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遴选(考调)计划规定比例的职位,该职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由市级各部门(单位)发给《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面试工作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市级各部门(单位)具体实施。面试结束后,市级各部门(单位)将面试结果报市委组织部备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考试综合成绩及职位排名由市委组织部在雅安人事考试网上公布。
(五)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综合成绩排名确定差额考察对象并开展考察(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各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市级机关(单位)。
市级各部门(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市级各部门(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体检环节。拟体检人选情况报市委组织部审核备案。
(六)体检
体检由市级各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同时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七)顶岗试用
市级各部门(单位)在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试用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顶岗试用手续,进入各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经市级各部门(单位)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可依次递补。
(八)集体讨论决定
试用期满后,由市级各部门党组(党委)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遴选(考调)职位的面试人选达到规定比例的,该职位原则上不得空缺(面试成绩不合格的情形除外)。
(九)公示和转任
市委组织部对拟任职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由市级各部门(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十)任职培训
新遴选(考调)公务员在任职前,应接受单位开展的任职培训,主要内容为政治理论、政策法规特别是公务员法及配套法规,雅安市情、公务员职业道德、行为规范、优良传统、市级机关工作相关要求等,帮助新遴选(考调)公务员进一步提高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强化工作作风,尽快适应市级机关工作。
四、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遴选(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遴选(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5-2223661(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
3.此次遴选(考调)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电话:0835-2852099(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835-2620739(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4.此次遴选(考调)工作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开展,参加遴选(考调)人员的交通出行、健康状况等有关事项通过电话另行通知。
附件:
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
2022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