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凉山州国家保密局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依据有关规定,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拟于近期面向全州公开考调机关工作人员2名,现将考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及名额
凉山州国家保密局宣传法规科工作人员1名,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1名。
二、考调对象及条件
(一)考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考调条件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
有建档立卡贫困村的乡(镇)党政正职不参加考调。
驻村第一书记参加考调的,仍要继续担任贫困村第一书记,直至任期结束。
(二)考调条件
1.热爱祖国,对党忠诚,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热爱保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良好的敬业精神,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甘于奉献。
2.勤奋学习,积极工作,敢于担当,有较丰富的保密专业知识和较强的文稿写作、综合管理及服务协调能力。
3.全日制学历为大学专科及以上,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1976年11月13日后出生)。
4.报考宣传法规科工作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从事专兼职保密工作经历。报考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需具有2年以上基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历。
5.应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且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在称职及以上等次;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6.身体健康。
7.符合有关公务员回避规定。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间、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人员。
3.未通过涉密人员审查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考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发布考调公告
考调工作人员公告、各阶段成绩、拟调动人员公示通过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lszpta.gov.cn/]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2017年11月13日至19日(8:30-12:00,14:30-17:30),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州保密局综合科报名并同步完成资格审查工作。
1.《凉山州国家保密局2017年面向全州考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表》三份;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三份,审原件,收复印件;
3.1寸近期彩色免冠证件照片三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一式三份(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5.报考宣传法规科工作人员要求提供2年以上专兼职保密工作经历证明(单位出具证明后县市保密局复核确认)。报考监督检查科工作人员要求提供2年及以上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工作经历证明。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组织部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削减或取消考调职位。
1.笔试
①笔试科目:
测试公共基础知识、保密法规知识、公文写作等。
②笔试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面试。按照拟考调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有体检不合格者,则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者进入州保密局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州保密局研究确定拟正式考调人员名单,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递补
以上各环节,如出现放弃或不合格者,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每环节仅递补一次。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考调纪律要求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报考或录用资格。
(二)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调工作纪律,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选拔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咨询电话: 0834-3865512 监督电话:0834-386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