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甘孜州州级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规定,现将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察结果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察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
(一)体检标准及要求
体检在公务员录用指定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行缴纳。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考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或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相关事宜
1.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22年11月2日下午15:00-16:00到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207)领取体检通知书。
2.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3.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4.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
5.其他未尽事宜,请与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人事处联系(电话:0836-2811193)。
6.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遴选)考调资格,后果自负。
7.若发现体检过程有违纪违规行为,可向州纪委监委驻州法院纪检监察组举报。举报监督电话:0836-2872925。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考生体检时要自觉遵守现场秩序,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行程卡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如出台疫情防控新要求,按照新要求执行。
附件: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2022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考察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
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