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关于2022年度公开遴选(考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公告》,现将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资格复审及面试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请考生对照本人信息及时查看笔试成绩排名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领取相关事宜
(一) 时间和地点
2022年12月2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市河东新区圣泉路91号)2610室。
(二)资格复审
1.考生持《报名表》(一式二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及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2.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通知书》上的具体规定和注意事项,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三)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者,不能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名额3倍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考生自动放弃取得面试资格,后果由考生自负,确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的,可出具书面委托书委托相关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并提前电话告知遂宁市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科;面试当天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或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等疫情防控原因和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面试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不递补。
三、做好资格审查及面试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高防护意识,履行个人疫情防控义务,及时关注我市疫情防控要求,避免前往或途经疫情高、低风险地区,避免到人员密集区,减少参与聚集性活动,减少人员接触,坚持做好个人防控措施和健康管理,公共场所和密闭场所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公共场所“一米线”社交距离,并于考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所有人员原则上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应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
(二)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现场和面试时须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行程卡、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提供的纸质、电子报告均可)。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加本次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境内高风险地区或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的;
2.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资格复审和面试前3天内未抵遂并取得3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3.资格复审和面试前8天内有港澳台地区、国外旅居史的;
4.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疫情防控风险提示电话、短信要求隔离或居家医学观察、健康监测或健康码、行程码有异常情况人员,未排除感染风险的;
5.资格复审和面试前7天内有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腹泻、肌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且未排除传染病感染者的;
6.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高风险人群的;
7.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未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
(四)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除核验身份、面试时按要求临时摘除口罩外,进出考点、候考时应当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期间,考生要自觉遵守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六)考生在面试当天应签署《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如违反相关规定,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鉴于近期国内疫情形势复杂,请考生密切关注我市最新防疫要求,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通告由遂宁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25—2257612)。
附件:遂宁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公开遴选(考调)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排名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
遂宁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