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充实工作力量,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考调参照管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名额及职位
本次公开考调参照管理人员9 名,具体职位详见《屏山县2022年公开考调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二、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考试对象
全省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近3年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等次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当年年度考核结果除外);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职位表中限定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2年 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2年12月9日)。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正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内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试程序
(一)报名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名时间为2022年12月9日9:00至12月21日18:00截止,逾期视为无效报名(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考者需提交《屏山县2022年度公开考调参照管理人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扫描件1份;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各1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件1份;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1份;本人近期免冠电子证件照1张(以“姓名+身份证号.jpg”格式命名,50KB以下)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498178197@qq.com(邮件标题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名称”)。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考调职位。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根据报考者报送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报考者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若报考者报名2个工作日后未接到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0831-5720735。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的,将取消资格。
考调笔试开考比例为3:1,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试名额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按比例调减或取消该职位考试名额。被取消考试计划的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1个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告。
(三)考试
1.笔试。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向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发放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地点及其他注意事项见准考证。
2.面试。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3:1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
考生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政治素质、理论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等能力。面试成绩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转任程序。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综合成绩折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笔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转任名额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依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工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负责实施,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绩分析、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以及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职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写出考察报告,经集体研究确定考察是否合格,考察合格者进入体检。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在同一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体检
考察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可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察情况等额递补。
(六)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考调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可由考调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七)公示和转任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事项
(一)考试过程中如有职位调整、补充等事项,将会在宜宾人事考试网及时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后果自负。
(二)请报考者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报考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三)在考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并做好相应安排。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5720735。
附件:
中共屏山县委组织部
2022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