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我县机关单位干部队伍力量,解决机关单位用人需求,经县人才和人事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开展江安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名额及职位
本次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14名,具体职位详见《江安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名范围
符合转任条件的宜宾市内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中央机关、省级机关、市级机关设在宜宾市内各县(区)及以下的单位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3年以上,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5.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体要求见职位表)。
6.具有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此次考试网上报名的第一日(时间计算均截至2022年12月5日)。如:年龄35周岁及以下指截至2022年12月5日未满36岁,以有效的身份证为准,以此类推。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考调程序
(一)报名
此次公开考调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江安人事考试网(http://www.jarsj.cn),报名时间:2022年12月5日至2022年12月14日下午17点。
1.选择职位。报考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考试范围、条件、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是否完全符合报考条件再报名。每名报名人员限报1个考调职位。
2.填报信息和上传照片。报考者访问公告提供的报名网址按网络提示要求用本人有效身份证通过注册并登录后找到本次考试报考页面,准确、如实填写《江安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信息,同时上传JPG格式(50KB以下)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提交的信息,确保无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在考调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或多职位报考等情形,报考或考试资格一律无效,责任自负。
3.网络资格初审。网上资格初审仅审查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是否符合职位条件,不对报考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职位条件要求由现场资格复审、考察中的复核和组织部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考生应根据自身实际,对照公告和所报考职位的具体要求报考。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笔试开考比例为3:1,网络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相应职位考调名额或取消该考调职位,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江安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报名信息表》1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最后得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
1.笔试:笔试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以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3位,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务必于2022年12月15日10:00至12月17日24:00自行关注报名网站并按网站公告规定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黑白、彩色均可),逾期不打印其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2.现场资格复审: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请关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
按面试人选与考调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员须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和职位规定的其他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同底版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片1张、《报名信息表》1份(县外考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组织部门审核同意并盖章)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复审中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而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依次等额递补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要求参加资格复审。因报考者联系电话留错、不畅通等情况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责任自负。
3.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公布。
(三)体检
根据考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一同进入体检。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07号)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四)考察
由组织部门及考调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结合个人档案考核报考者所提供的资料、证明、证件是否真实,并对报考者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合从事所报考职位的或不能胜任该职位工作的,取消考试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
(五)顶岗试用
考察合格人员须进入考试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工作单位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转任
顶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在中国三江人才网,宜宾人事考试网和江安人事考试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凡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考试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四、纪律与监督
(一)此次考试实行回避制度。考试单位负责人员和从事考试工作的人员在办理考试工作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它可能影响公正考试的,应当回避。
(二)严肃考试纪律。按照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的有关规定,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本公告由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江安县委组织部,0831-2600085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调可能会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原因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特别提示: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考生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管理,并随时关注“四川疾控”“宜宾市疾控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高风险地区具体名单及相应管控措施,并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考试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将根据国家、四川省和宜宾市疫情防控的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附件:江安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中共江安县委组织
2022年12月5日
附件: | |||||||||||
江安县2022年第三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 |||||||||||
序号 | 考调单位 | 职位名称 | 拟任职级 | 考调名额 | 职位代码 | 考试范围 | 学历 (学位)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条件 | 备注 |
1 |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 | 检察官助理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01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不限 | 35周岁及以下 | 须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 |
2 | 江安县人民检察院 | 司法行政人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02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一级学科):经济学类、财政学类、金融学类、工商管理类、统计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1.具有初级及以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2.具有2年及以上机关事业单位财务工作经历。 | |
3 | 江安县经济合作和外事局 | 工作员 |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KD20221203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一级学科):经济学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 工业工程类; | 35周岁及以下 | 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 |
4 | 江安县发展和改革局 | 工作员 | 四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1 | KD20221204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一级学科):建筑类、土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
5 | 江安县林政稽查队 | 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05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门类):经济学、理学、工学、农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6 | 江安县建设监察执法大队 | 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06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一级学科):法学类、土木类、建筑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7 | 江安县城镇管理监察大队 | 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07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一级学科):法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工业工程类、建筑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8 | 江安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工作员 | 一级行政执法员 | 1 | KD20221208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一级学科):法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 | 35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9 | 江安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 财务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09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二级学科):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会计学、审计学、财政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10 | 江安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 工作员 | 一级行政执法员 | 2 | KD20221210 | 面向全县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门类):农学、文学、管理学、法学; | 40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11 | 江安县农村经营管理站 | 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11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门类):农学、文学、管理学、法学; | 40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12 |
| 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12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二级学科):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法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工程审计、劳动关系、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管理; | 30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 |
13 | 江安县红十字会 | 办公室工作员 | 一级科员 | 1 | KD20221213 | 面向全市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 本科(门类):经济学、法学、理学、管理学、工学、医学; | 35周岁及以下 | 参照管理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