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2年度眉山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考调)公务员公告》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集体研究确定刘鑫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监督电话:38168958。
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联系电话:38166667。
本公告由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政协眉山市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