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以来,在总结经验、规范考选方式的基础上,四川省加大了从基层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工作力度,这也为广大基层公务员提供了更多的晋升渠道和上升空间。北辰遴选专家组提醒广大考生,要把握机遇,强化基础,提高成功率。公开遴选(选调)已经成为领导机关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扩大选人用人视野、规范选人用人方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的有效措施,畅通和规范了基层公务员的“上行通道”、建立了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链。2010—2023年,四川省共统一组织10次省直机关公务员遴选考试、共计遴选1073名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分别为:2010年135人,2011年51人,2012年71人,2015年104人,2017年77人,2019年83人,2020年94人,2021年94人,2022年194人、2023年170人。2018年因涉及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四川未组织省直集中遴选。有关情况及主要特点如下:
一、看今朝
(一)组织形式
2010-2023年,四川共集中组织过10次省直遴选。
(二)遴选单位和职位
遴选单位:省直机关单位。
遴选职位:公开遴选职位为一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或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公开选调职位为四级调研员职级职位。
(三)遴选对象和条件
各年遴选公告对报考范围和条件都作以明确规定,如《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规定如下:
1.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省内各市(州)以下机关(单位)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市(州)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遴选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单位)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各职位具体学历学位条件详见职位表)。拟报职位的“专业”条件,指与“要求的学历”所对应的专业。
(7)年龄为40周岁以下(各职位具体年龄条件详见职位表)。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2月。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遴选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试形式
1.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3月25日,参照往年考试情况,笔试时长一般为180分钟。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23年4月上旬公布,考生可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查询。省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由各单位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笔试合格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未达到5:1的职位,报考该职位的笔试合格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缺额进行调剂。省委组织部统一发布调剂公告,明确调剂职位、调剂名额、调剂方式等。未进入所报考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按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数1:5的比例把握),可以按照调剂公告明确的职位、资格条件联系调剂单位申请调剂,每人限报1个调剂职位。调剂单位在对申请调剂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调剂后,个别职位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仍未达到5:1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均进入面试。报考了2个职位的选调生,未进入所报考的面向所有考生职位或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资格复审环节的,可报名申请调剂同类型职位,不能跨类别调剂。
由各单位公布资格复审(含调剂)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遴选职位的还需经市<州>党委组织部同意推荐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各单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通过调剂进入调剂职位资格复审的人员,不再参加原报考职位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3.体检和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各单位于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和差额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或选调计划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于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体检由各单位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和选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各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各单位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省直机关。
各单位根据体检、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顶岗试用人选,不唯分取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原则上应依次递补。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考察后由各单位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顶岗试用。《公务员调任规定》对选调人选考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顶岗试用
顶岗试用时间1至3个月(具体时长由各单位确定),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各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应在顶岗试用开始前,选定最终报考的职位。
二、忆往昔
对2010——2023年四川省官方发布遴选公告进行分析,四川遴选具有如下特点:
四川省近年遴选部门及职位数量统计
序号
单位
年度遴选职位人数
小计
2010
2011
2012
2015
2017
2019
2020
2021
2022
2023
1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5
7
8
8
28
2
省政协办公厅
8
5
6
3
22
3
省委保密办
2
1
3
4
省委老干部局
3
3
9
2
2
19
5
省直机关党校
2
4
6
6
省总工会及所属单位
5
10
7
15
2
3
42
7
省对外友好协会
1
1
8
省社科联
2
1
1
1
2
7
9
省科协
1
3
3
7
10
省经信委
3
3
11
教育厅
10
3
6
2
4
7
32
12
科技厅
4
3
7
13
省民族宗教委
4
2
2
1
2
6
17
14
财政厅
10
5
15
15
交通运输厅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