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规定,根据市级机关干部队伍建设需要,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决定开展2017年度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公开遴选职位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分为两类:一是面向所有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二是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
二、遴选范围
达州市县(市、区)及以下实施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市直机关设在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 具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两年以上公务员(参公人员)工作经历;
3. 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 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获得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扬)的,或近5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3次以上的人员,以及部分公安职位,学历可放宽到全日制大专(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5. 年龄35周岁以下,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可放宽到38周岁以下(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职位表);
6. 身体健康;
7.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具体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止2017年8月1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尚在试用期内的;
2. 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岗位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 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网站为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报名时间为2017年8月15日—21日8: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各部门的公开遴选职位、职位简介、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2017年度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各遴选单位联系。符合条件的选调生在报考1个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同时,还可自愿再选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职位。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每人限报1个面向所有公务员的职位。
2. 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17年度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并按网上提示上传JPG格式、20K左右的近期免冠证件照片。
3. 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各遴选单位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21日17:00。报考者应在填报信息的1天后登陆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2017年度达州市市级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
4. 确认缴费。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在2017年8月22日17:00前登录网站的相关页面,缴纳笔试考务费(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为50元/科)。网络报名成功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5. 打印准考证。缴费成功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在2017年9月6日—8日17:00登录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缴费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被取消遴选计划的职位,由达州人事考试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征得报考人员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
(三)笔试
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为2017年9月9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暂定于2017年9月中旬通过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按照遴选计划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由遴选单位通知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查,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
(五)面试
面试由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时间、地点届时在达州人事考试网(http://www.dzpta.gov.cn)公布。
(六)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2: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3:1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综合成绩不得低于其他达到面试比例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综合成绩。考察工作由各用人单位负责实施,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通过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职位的匹配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束后,用人单位如实写出考察报告,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报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人民警察等特殊职位的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在考察对象中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调动
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拟遴选人员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举报。
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1630 0818-12380。
咨询电话:
中共达州市委组织部:0818-2392912;
达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达州市公务员局:0818-3322232。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