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市级机关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攀枝花市市级机关(参公单位)2017年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精神,建立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按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基层公开遴选35名市级机关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枝花市公众信息网www.panzhihua.gov.cn、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pzh.lss.gov.cn、攀枝花市电子政务内网和各县(区)公众信息网发布):
一、遴选计划及职位
遴选计划共35名,具体职位详见遴选职位表(附件1)。
二、遴选对象及资格条件
本次公开遴选的对象是:在本市县(区)及以下机关(参公单位)工作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
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40周岁及以下,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截止2017年9月25日,其中县(区)政法系统人员报考市级非政法系统单位的,需在政法系统工作满5周年);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具有与遴选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经历和能力水平;
6.身体健康;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17年9月25日(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为出生时间在1976年9月25日之后,以此类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对象不得参加转任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须回避情形的机关的遴选。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遴选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9月25日至28日,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网站(BM.e21cn.com)。资格初审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遴选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职位情况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别是报考条件,并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职位表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咨询。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攀枝花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及资格审查推荐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9月25日至29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攀枝花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及资格审查推荐表》两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考试对考生免收笔试、面试费用。
(二)职位调整
笔试报考人数与遴选计划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达不到5:1的,经遴选机关申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可降低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达不到相应比例的,调减或取消遴选计划,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scpzh.lss.gov.cn)、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公告。
(三)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10月11日至14日登录考生之家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双面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行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阅卷。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笔试时间:2017年10月15日。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遴选机关具体负责。2017年10月18日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攀西人才网公告。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应携带《攀枝花市2017年市级机关(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报考信息及资格审查推荐表》(一式两份,贴照片,经所在单位和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省市垂直管理单位的报考者按照管理权限审核同意)、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和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公务员登记表(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需经县<区>组织人社部门审核盖章)于10月23日—10月25日到遴选机关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或自愿放弃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市纪委予以监督。各遴选机关可根据需要增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加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工作于10月下旬完成。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包括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无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60%+加试成绩×40%)×50%,即加试职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加试成绩×20%。
五、考察及体检
面试结束后,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遴选计划1:2比例,差额确定考察人选。
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未达到遴选计划3倍的职位,进入考察的人员,其笔试成绩不得低于本次遴选其他达到比例的职位进入考察人员的最低笔试成绩。
考察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实施,考察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全面了解报考者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实绩、群众基础、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
综合考生笔试、面试和考察情况,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在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标准和要求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如遇体检不合格的情况,可以在考察人员中确定递补人员,如所有考察人员体检均不合格,不再递补,该职位取消。
六、公示及转任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在核定的非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职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遴选资格。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市纪委和遴选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对整个工作予以监督,受理有关遴选工作的投诉举报。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对违纪违规参加遴选的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本公告由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其中涉及遴选职位具体条件要求的,由遴选机关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
市纪委:12388
咨询电话:
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公务员科):0812—3335886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0812—3325133、0812-3325106
市人事考试中心:0812—3325008
中共攀枝花市委组织部
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