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委组织部《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就省药监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遴选名额之比为5:1。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省药监局第四、第五检查分局职位),下午14:30-17:00(省药监局第三检查分局职位)。
地点:省药监局三楼第一会议室(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98号A座)。
三、资格复审所需资料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按照规定时间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复审:
(一)《2023年度四川省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在报名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栏,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市以上机关公务员,可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单位填写;县以下机关公务员,原则上均由县级党委组织部填写)。
(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按相关要求和程序办理。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2年以上本级机关工作且1年以上本机关(单位)工作证明、近3年(2020、2021、2022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证明、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并分别盖章。
(五)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鲜章。
(六)其他所需的证明材料。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和齐全。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遴选过程,任何时候发现考生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等情形,一经查实,都将取消遴选资格。
(二)请各位考生按此公告要求,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三)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依次等额递补取得资格复审的人员,由省药监局以电话方式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登记联系电话错误或联系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四)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考生对资格复审事项有疑问的,请提前咨询。咨询电话:028-86785762、028-86752099。
附件: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