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拟面向全省公开考调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考调岗位为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2名,县信息化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本公告考调岗位条件和要求的全省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三、考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勤奋,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报考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机关工作人员须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身份之一;报考县信息化服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须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身份之一,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考调到县信息化服务指导中心后不再保留公务员和参公人员身份。
3.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7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6.乡镇工作人员报考的,须符合有关服务期限政策规定;
7.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有办公室工作经历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8.符合有关回避规定;
9.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其他按政策规定不符合调动条件的。
10.按照岗位聘用管理政策规定,考调人员将执行考调单位及岗位相应的工资制度,因涉及工资变化、本人不愿执行调入单位工资制度的,请勿报考。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3月12日18:00止,采取现场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需提供:
1.《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报考人员所在的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同意报考、身份性质、占编性质、年度考核、工作经历等情况证明材料;
4.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照片背面写上姓名,并带电子版照片)。
(1)网上报名。网上报名者须将报名所需资料的电子文档或扫描件发至电子邮箱:1968437316@qq.com(上述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网上报名初审通过并初选入围的考生需携带资料原件于考试前一天到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文秘股接受资格复核,资格复核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2)现场报名。在报名时间内(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报考人员到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文秘股(县行政中心4楼408室)现场报名。联系人:柳绪涛,联系电话:0839-7202335。
(二)资格审查
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复审。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考试。有效报名人数与考调岗位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考调过程,报考者如隐瞒相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考试
经资格审查,达到开考比例的,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考试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和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考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批准,可采取考察考核方式。
(四)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职位与人选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含末位并列人员)。考察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和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和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考调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集体研究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并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执行。
(六)拟调人员的确定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情况,拟调人员名单由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如因考察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的,经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同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七)公示和办理手续
拟调人员名单在中国青川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报经审批备案后,按规定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调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本次考调按照《青川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调动管理规定(试行)》(青委组〔2012〕70号)有关考调政策规定进行。有关部门将加强监督指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肃纪律,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本公告由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0839-7205218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1426
监督电话:
中共青川县纪委:0839-7202525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0839-7201951
中共青川县委办公室
中共青川县委组织部
2018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