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的公告》规定,现将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排名
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及是否进入资格复审详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
(一)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照公开考试转任职位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达不到3倍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但笔试违纪、零分者除外)。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3年5月7日下午14:30至18:00。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楼2楼(泸州市龙马潭区一环路龙马大道一段70号)。
(四)资格复审提供的材料
1.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登记表、任现职务(级)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2.报名表2份(区县及以下机关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在空白处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市级及以上机关公务员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在空白处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如考生系选调生,需签字注明“本人是某年录用的选调生”。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国(境)外留学人员报考的,应出具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公务员近3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或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如:截至2023年3月,具有2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在现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工作满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证明等。
6.职位要求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的,提供人民警察证原件及复印件。
7.职位要求为中共党员的,提供党员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身份证明。
8.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有关印证资料。
(五)其他要求
1.资格复审时,考生所提供的证件、资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试转任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公开考试转任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公开考试转任机关负责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参加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复审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以及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按职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一次(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递补进入资格复审)。递补资格复审人员由转任机关以电话方式通知,递补资格复审于2023年5月12日18:30截止。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递补期间因考生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有误或手机不畅通等原因,导致不能递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4.考生资格复审当天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本人应亲笔写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委托其他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时,受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咨询电话:0830—3192781。
附件:2023年第一次泸州市市直机关公开考试转任公务员笔试成绩排名(请登录个人后台后查询)
中共泸州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