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深化拓展各地积极推进“天府旅游名县”建设的良好势头,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系列“天府旅游名牌”建设工作。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重要意义
开展“天府旅游名牌”建设,是深入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文化和旅游工作重要论述和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打造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的创新举措,有利于推出文旅精品,丰富产品供给、提升产品质量、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文旅市场供给力;有利于健全文旅产业体系、壮大市场主体、促进提档升级,增强文旅产业竞争力;有利于培育文旅品牌,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四川文旅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十四五”期间基本建成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目标任务,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突出四川文化旅游资源比较优势,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优化空间布局、深化融合创新、培育市场精品、调整产品结构、做强文旅品牌,不断彰显独具魅力的四川文化影响力和特色鲜明的旅游吸引力,进一步推动全省文化旅游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