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遴选2018年度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聘任的原则
公开遴选聘任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坚持自愿、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
二、法律顾问职责
(一)参与论证本局宏观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为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参与本局负责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本局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三)参与重大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审查、修改以本局或下属单位名义签订的合同、协议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书;
(四)为办理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件提供意见和建议,参与重大案件合议、疑难案件的研究讨论,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建议;
(五)受本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委托,参与或代理听证、复议、诉讼、仲裁等应诉工作;
(六)为依法处理疑难信访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意见,对信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引导;
(七)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提出法律处理意见、建议;
(八)受本局或下属事业单位委托,处理尚未形成诉讼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纠纷;
(九)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参与行政听证、法制宣传、法律培训等活动。
(十)其他与法律事务相关的职能职责。
三、遴选聘任的范围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品德、较强的纪律意识、社会责任感和社会声誉;
(二)受过系统的理论教育,具有本科以上学历、良好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所从事的教学、研究或法律实务工作等领域具有专业影响力;
(三)从事法律工作、法学研究或法学教育5年以上,参与国土资源相关行政应诉案件(提供案例3个)。
(四)取得律师从业资格且在本地注册律师事务所工作1年以上;
(五)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分(处罚)或行业处分;
(六)常住巴中市城区,能及时为本单位提供法律服务;
(七)年龄不超过55周岁,身体健康。
四、遴选聘任的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6月19日—2018年6月25日。
报名材料:报名人员填写《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法律顾问报名表》,一式两份并经所在单位推荐同意,由本人现场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以及其他能够证明符合遴选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于2018年6月25日17:30前送巴中市国土资源局一楼信访接待室(江北大道中段16号,联系人:彭先生,电话:0827-5286376,电子邮箱:50230801@qq.com)。
(二)资料初审
1.材料初审。由巴中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进行初审,汇总提出候选人员。
2.参加本次法律顾问遴选聘任人员,须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参选资格。
(三)综合评审
综合评审。本局法律顾问办公室组织综合评审,对参与遴选聘任人员提交的相关资料真实性进行查验,结合业务需求提出遴选建议名单。
(四)公示及备案
将评选结果在巴中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tzyj.cnbz.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则与中选人所在的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并将聘用人员报市依法治市办、司法局备案。
2018-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