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简阳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选调实施细则(试行)》(简人社〔2018〕1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面向全市乡镇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对象
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全市乡镇在编在岗机关工勤人员。
二、选调资格条件
(一)报考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达到乡镇最低服务年限条件。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符合选调岗位应聘资格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机关工勤岗位表》)。
年龄:“45周岁及以下”是指1972年8月6日以后出生(不含8月6日)。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日期计算截止至报名开始时。
学历、专业:选调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专业名称,应与岗位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岗位条件及人数(详见附件1)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特别提示
请参加选调人员务必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选调岗位、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报名,条件不符合者请勿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8年8月6日至8月7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三)报名方式与地点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中心320办公室(地址:简阳市河东新区射洪坝街道办松林路333号,联系电话:028-27028363)。
(四)资格审查
参加公开选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开选调机关工勤人员报名表》(附件2)。
3.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
5. 单位及主管部门书面同意材料及基层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须由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并加盖鲜章)。
6.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1张。
(五)报名要求
1.参加选调人员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
2.参加选调者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如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领取《面试证》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于2018年8月9日前在“简阳市人才网”上公布。
五、面试
(一)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证》。
(二)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面试不能形成竞争(即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选调人数)的,进入考核环节的人员,其面试成绩须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公开选调的下一环节。
(四)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在面试后的3个工作日内在“简阳市人才网”公布。
六、考核
根据选调岗位人数和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核人员名单。如面试成绩相同者,再组织一次面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核工作参照成人办发〔2004〕109号文件规定执行。因进入考核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核或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七、公示
经考核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简阳市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违规违纪并查有实据,不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选调资格,由此出现的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八、调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经审核后,启动调动程序。
九、纪律和监督
公开选调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选调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为保证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28—27028362
咨询电话:028—27028363
简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