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批准,广安市审计局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对象及名额
审计业务职位2名,遴选对象为在广安市县党政机关或所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的科级及以下人员。
二、报名资格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且符合人才流动政策;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8月17日以后出生),具有审计、会计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者,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3.具有审计、会计、财务管理、财政、税务、金融等相关专业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
4.具有3年以上工作经历;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
6.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较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二)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受过纪律处分未过影响期的。
(四)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公人员)。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8年8月6日至2018年8月17日(工作日内)。
2.报名地点:广安市审计局人事科(广安市政府办公楼12楼)。
3.联系人及方式:邵老师 0826-2330389 18980333201
4.报名要求: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专业技术职称(执业资格)证书以及刊用文稿等资料原件和复印件2份;近期正面免冠2吋彩色白底照片3张;如实填写的《广安市审计局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2份(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报考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考试
1.遴选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3方可开考。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8年8月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和专业能力测试相结合方式。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公开遴选名额1:3的比例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并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或广安市审计局门户网站进行公告。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参加面试的人员须带上本人身份证原件。
(三)体检和考察
1.根据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公开遴选名额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并统一组织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2012年人社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组织实施。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2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进行递补。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走访了解等方式,全面考察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公示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或广安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五)调动
考察合格人员公示后确定为试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826-2343506 0826-2330389
(七)本公告由广安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广安市审计局
2018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