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快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遴选一批区属国企管理人员培养对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人数
区属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培养对象20名。
二、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勤勉敬业,团结合作,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2.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工作业绩较好,有较强的经营管理、组织协调、改革创新和市场应变能力;
3.年龄在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所学专业为企业管理类、工程管理(造价)类、经济金融(财务会计)类、建设规划类等相关专业,或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国有企业相关工作经历的优先;
6.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7.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自贡市;
8.没有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仍在处分影响期限内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或被相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作出处罚的;
(4)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
(5)有其他不适宜报考的情形的。
三、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查、综合测试、组织考察、确定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18年9月27日00:00至10月7日24:00;
报名方式:应试人员登录“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gda.gov.cn/)、“自贡人事考试网”(www.zgpta.gov.cn)或“自贡人才网”( http://www.zgrc114.com/)下载《大安区面向全市遴选区属国企管理人员培养对象报名表》(附件),并连同以下材料的电子文档(照片或扫描件均可,文字图片要求清晰可辨),打包为一个压缩文件(以“应试职位+姓名”命名),发送至报名邮箱(307359047@qq.com)。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相关职称或职(执)业资格证书等材料;
②近期2寸彩色证件照;
③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
应试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按照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试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束后,电话通知应试人员初审结果,资格初审合格者参加综合测试。
(三)综合测试
采取成果展示+面谈的方式。重点测试应试人员经营决策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实际工作经验以及对报考职位的适应程度。根据面试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
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深入了解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并对其学历、工作履历、任职资格等情况进行复审核实。
(五)确定人选
综合考察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经研究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职位,可取消遴选。
四、聘任管理
培养对象根据区属国有企业的岗位需求实际,按程序经区属国有企业聘用后,按照《大安区国有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大委办〔2017〕85号)文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五、其他
1.遴选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在遴选工作中如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监督电话:0813-5522235、5522185。
2.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大安区金融国资办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13-5114097。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