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在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公开考调2名工作人员到县代建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计划
公开考调县代建办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及条件
(一)考调范围
1.报考人员为开江县财政全额供给的在编在岗人员。
2.专业范围:汉语言文学,汉语言,中国语言文学,中文应用,汉语,中文、文秘、语文教育。
(二)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能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要求,工作态度端正,事业心和责任心强;
2.有较好的文字功底与较强的综合协调能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能熟练使用现代办公软件;
4.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犯罪记录,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学历必须为国家教育部认可的(以www.chsi.com.cn查询结果)为准。
(三)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编制在城区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3年,在乡镇工作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5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未满基层最低服务年限考核招聘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本次考调。
2.年龄须在35周岁及以下(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5日)。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近三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招考单位主要领导有直系血亲、近姻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自行下载填写《开江县代建办2018年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并签字盖章,附贴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张,于2018年8月23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在县代建办报名。报名时,本人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简历、资格证书、最高奖项证书及所发表文章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县代建办具体负责。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或隐瞒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考调全过程。
四、比选
比选比例的计划数与报考人数之比为1:3。达不到比选比例的,经县人社局、代建办同意,可适当调整为1:2。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或减少考调计划。
比选方式:结构化面试(占总成绩50%),现场写作(占总成绩50%)。
比选时间:2018年8月25日上午9:00-11:00。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对象
根据比选成绩按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比选成绩相同者,按照学历、工作年限和获奖情况加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人员。
(二)组织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人社局、县代建办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开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aijiang.gov.cn)面向社会进行公示,期限5个工作日。
因比选、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等情形出现的缺额,按面试成绩高低依序递补。
七、调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对符合考调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涉及拟调动人员是教师身份并已有课程安排的,待寒暑假时再办理调动手续,本学期不得借调)。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岗位资格准入相关规定,按照考入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用方案重新参加岗位竞聘,享受新聘用岗位有关工资及福利待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考调资格: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
2.在考调的任一环节,提供虚假信息、作弊的,破坏或违反纪律及本《公告》相关规定的,不符合职位条件的。
八、组织领导
公开考调工作,由开江县到代建办组织实施,开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和指导,公开考调工作在纪检人员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考调工作坚持“照章办事、阳光操作”, 反对一切不正之风,保证考调工作顺利进行。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开江县代建办负责解释。
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县代建办:咨询:0818-8262289,监督举报:0818-8220509
县人社局:咨询:0818-8221057,监督举报:0818-822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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