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法律人才队伍在法治绵竹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我市党政机关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的能力,根据《中共德阳市委办公室 德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的通知》(德委办〔2017〕49号)文件精神,决定公开遴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名额及服务方向
公开遴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作为向绵竹市党政机关提供法律服务的储备人选。绵竹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行政复议委员会成员一般从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中选聘。
二、遴选范围
(一)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中的工作人员。
(二)高等院校、法学研究机构及省内律师事务所等领域精通法律实务、法学理论、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专家学者、执业律师。
三、遴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二)获得国家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并受过系统的法律教育或相关领域专业教育,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工作经验和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
(三)从事律师工作的,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执业经验,并办理过涉及党政机关的法律事务;从事法学专业教学、科研的,应当具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3年以上的法学教学、科研经历;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大学法学本科及以上学历,5年以上工作经验(含2年以上从事政府法律实务的相关工作经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纪律处分或者行业处分。
(五)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应在60周岁以下(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的除外)。
(六)其他需要具备的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遴选报名时间为2019年1月29日至2019年2月28日。符合遴选条件的人员可登录绵竹市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下载《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如实、准确填写,粘贴1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由报名人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报名人员需一并提供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法律职业证书、法律研究、典型案例成果等能够证实符合入选条件的材料复印件。
《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报名表》及上述相关资料需一并报送纸质文件2份和电子文档,纸质文件可通过邮寄、直接递交等方式送至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电子文档发送至474737912@qq.com。(收件人: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寄地址:绵竹市回澜街393号,邮编:618200,联系电话:0838-6901072)
(二)审查
市政府法制办就报名人员遴选条件进行核实后,将会同市依法治市办、市级有关部门组成评审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报名人员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业界的权威、影响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入选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名单。
(三)公示
市依法治市办、市政府法制办就拟入选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正式向社会公布绵竹市法律人才专家库成员名单。
五、其它事项
报名者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要求和其他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入选资格。
六、本公告由绵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绵竹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绵竹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9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