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要求和干部实际,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岗位和名额
(一)公务员(参公人员)22名
1.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12名。
2.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10名。
(二)事业干部2名
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2名。
二、考调范围和对象
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和工作人员要求:隆昌市范围内具有公务员身份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身份的人员。
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工作人员要求:隆昌市范围内符合考调岗位要求的党政群机关及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三、考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考调条件
1.基本条件
(1)中共党员;
(2)年度考核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
(3)具有三年及以上工作经验(含试用期);
(4)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
(5)基层公务员须达到国家、省、内江市、隆昌市规定的最低服务期;
(6)近五年党风廉政情况无影响选调的问题;
(7)突出强调信念坚定、政治可靠、坚持原则、敢于监督、清正廉洁;
(8)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公务员(参公人员)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和《公务员回避规定(试行)》相关规定。事业人员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第29条回避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①未满乡镇最低服务期限的;
②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的;
③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④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其他条件
详见附件1、2
五、考调方式及程序
1.报名。报名可以以单位名义推荐报名,也可以个人身份自荐报名。报名人员要在报名前填报《隆昌市纪委监委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3),同时需携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相关获奖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照2张;本人工作经历证明原件1份,进行现场报名。报名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
报名时间:2019年3月21日至4月1日
报名地点:隆昌市纪委监委组织部(407室)
联系人:代浠瑾
联系电话:0832-870911818080209803
2.资格审查及初选。隆昌市纪委监委、市人社局将按照考调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统一组织实施考试。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和考调岗位之比不低于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形成差额即可开考或相应调减考调岗位名额。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试,考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面试由隆昌市人社局、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相关人员组成评委组进行面试。
4.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考调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对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遵纪守法、道德品质等进行考察,并征求原单位意见。
5.试用。考察组将考察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提交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并按规定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试用考调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
6.调动。试用期满并能胜任工作岗位的,按组织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到新单位后,人员管理按相关规定进行聘(任)用。
六、纪律和监督
考调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反纪律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本公告由隆昌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2-870911818080209803
举报电话:0832-3923313
隆昌市纪委监委
2019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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