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不拘一格吸纳人才,经部务会研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全国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及条件
(一)遴选对象
符合遴选条件的全国范围内机关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事业单位职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公务员或事业编制身份;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强,实绩突出;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本科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1983年4月1日以后出生);
4、符合《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回避的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的回避规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按照国家、省、市等有关规定明确了最低服务期的人员,工作须达到规定期限;
6、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内的或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正在接受纪律、司法审查,程序尚未终结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遴选名额共5名,具体详见附件1。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日——4月14日。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上投递报名资料的方式进行,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档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2854760446@qq.com。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原件;近期2寸免冠照片;《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宣传部2019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个人学历和工作简历;主要工作业绩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报名资料网上投递为电子档,资格审查为纸质档。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遴选资格。
(二)资格审查
区委宣传部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并电话通知审查时间,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原件、复印件送至现场报名处进行审核。
(三)面谈
资格审查通过后,区委宣传部另行通知面谈时间地点。
(四)考察
根据面谈结果按1:1的比例择优确定考察对象。根据被考察人选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确定被考察人选符合工作岗位需求后,按1:1比例择优确定体检人员。
(五)体检
体检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组织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以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参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医院出具的结论为准。若参检人放弃体检或经体检为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区委宣传部可根据需要在考察人选中递补。
(六)根据考生面谈、考察和体检情况,区委宣传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少或者取消遴选计划。
(七)办理调动手续
面谈、考察、体检合格即办理调动手续。
(八)本次公开遴选工作由区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并负责解释相关条款,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社会各界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陶建生,电话:0832-2025457、13696057888;
刘澜川,电话:0832-2022583、18011201153。
四、有关情况
2015年以来区委宣传部通过人才引进、招考、遴选等方式充实了一大批来自全国各地的年轻人,单位有活力,有朝气,欢迎大家踊跃报名,若此次遴选优秀人员较多,我部也可向其他区级部门推荐。
中共内江市市中区委宣传部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