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经县委同意,决定2019年为部分县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岗位)
本次计划公开遴选30名,其中公务员14名、参公人员4名、事业人员12名。具体职位(岗位)详见《2019年苍溪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全县范围内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财政全额供养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端正、群众公认、身体健康。
2.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81年4月8日以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
4.符合回避有关规定。
5.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遴选单位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3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尚在新录(聘)用试用期(见习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办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8日8:30至2019年4月17日18 :00(工作日内)。
2.报名材料: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一份,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网上下载并准确填写《苍溪县2019年部分县级部门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报名时须一并提交。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4.现场报名地点:县人才服务大厅(地址:苍溪县陵江镇江南干道二段112号,县人社局一楼,联系电话:5225068)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审查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遴选资格。
(二)考试
此次遴选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法进行,由县委组织部、县公务员局、县人社局共同组织。考试总成绩100分(总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本次笔试重点测试政治理论水平、方针政策、综合能力素质及机关公文写作水平等基本知识。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应变能力以及职(岗)位所具备的相应素质,成绩应达到60分及以上,否则取消遴选资格。
此次遴选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遴选岗位人数之比不低于3:1,未达到此比例的,调减岗位遴选名额或取消遴选岗位,对取消职位(岗位)的已报名人员,允许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面试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相同,则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加试。考察由遴选单位主管部门组织,主要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工作经历和实绩以及胜任本岗位的能力,凡是能岗不适、人岗不适的,取消遴选资格。同时,严格审查考察对象人事档案,凡发现人员身份、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上弄虚作假,伪造档案或档案材料涂改严重的,取消遴选资格。因上述原因取消遴选资格的,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四)体检
考察结束后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主管部门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复检。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报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五)公示和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的拟遴选人员名单在苍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天,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聘)用,符合相关规定的办理调动等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公务员遴选到事业单位的,原公务员身份不再保留。遴选对象现任职务(岗位)层次高于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的,按遴选职位(岗位)对应职务层次任职(聘用),不保留原待遇。如遴选对象不服从安排,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县委组织部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不正之风。凡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对遴选人员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对遴选人员审查出不符合遴选要求或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资格。
(三)本公告由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苍溪县公务员局、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5225000
苍溪县公务员局5225000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220368
苍溪县人才交流中心5223692
监督电话:中共苍溪县纪律检查委员会5229025
中共苍溪县委组织部
苍溪县公务员局
苍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8日
更多详情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