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关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按照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人岗相适的原则,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面向全州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州委政研室(改革办)二级主任科员及以a下工作人员2名。
二、选调对象
全州范围内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务员。
三、选调条件
(一)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勤奋敬业,品行端正。
2.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9日以后出生),在县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从事文稿写作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2年以上经历的可放宽2岁(1981年10月9日以后出生)。
4.有较强的公文写作、政策研究、语言表达和沟通协调能力。
5.有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同时符合最低服务年限规定。
6.近五年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7.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没有违纪违法行为。
8.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公务员回避规定。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新录用公务员尚在试用期内的。
4.按照国家、省、州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统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讨论决定、公示和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选调公告。本次选调公告和成绩等相关事宜在凉山州人事考试网和州委政研室门户网站发布。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报名时间:2019年10月 9日至10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由报考者本人到州委政研室政治科(州委大门正对面3楼)报名,不得代报。
(三)资格审查。由州委政研室负责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参加资格审查: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2.《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2019年公开选调机关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照片),需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县(市)组织部同意并签字盖章;
3.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份,2002年以后毕业的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点击“学历查询”后,按网页上相关提示打印含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2寸彩色免冠证件照片3张及同版jpg格式电子照片;
5.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编制卡复印件(由人事档案管理单位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2份。
6.具有2年及以上县(市)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从事文稿写作或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经历的,需出具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鲜章证明。
7.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2份(由档案管理部门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鲜章)。
8.由所在单位出具的近五年来年度考核等次证明(需所在单位加盖鲜章)。
9.在报名截止前,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材料不完善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四)考试
1.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考试成绩计算公式: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笔试开考比例为5: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最低不低于3:1,仍未达到开考比例,削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3.笔试
①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测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公文写作能力等),卷面满分100分。
②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③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④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4.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领取面试通知书及面试等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按照面试通知书上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正常进行。
(五)考察。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3名(差额1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实地考察后,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体检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讨论决定。根据考察和体检情况,州委政研室(改革办)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选调人员。
(八)公示和转任。州委政研室(改革办)对拟选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报州委组织部审批,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影响选调的问题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一律取消报考或选调资格。
(二)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选调工作纪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规违纪行为的,追究当事人的有关责任。
(三)考察、体检、公示各环节出现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3865320
监督电话:3865675
以上公告由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负责解释。
中共凉山州委政研室(改革办)
20119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