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泸州市总工会特面向全市选调2名产业工会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全市符合条件的已进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9月13日后出生);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试用期满且达到所在地最低服务年限;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9月9日至9月13日。
2.报名地点:
(1)现场报名:泸州市江阳区胜景南路6号泸州市总工会五楼。上午9:00-12:00,下午3:00-6:30(双休日除外)。
联系人:蒋萍 联系电话:0830-2291858 18982416964
(2)网上报名:电子邮箱:1154820436@qq.com。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学历、学位证书;
(3)各类获奖证书;
(4)报名表(从网上下载,A4纸双面打印,亲笔签名);
(5)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照2张。
现场报名的,以上1-3项材料需同时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一式一份供查验存档。
网上报名的,以上1-3项材料先提供扫描件电子档,在确定为面试对象时须提供原件。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电话通知其参加笔试。资格审查时隐瞒或弄虚作假的,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选调资格,且后果自负。
(三)考试
1.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核减选调人数。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按面试人数与拟选调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临时通知。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考察人数与拟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主要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五)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由市总工会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相关规定执行。
(六)调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提交报名需要的相关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工作纪律。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经核查,取消其调动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根据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情况,可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生须保持通讯畅通。对于报名后各环节因考生个人原因而无法联系上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四)本公告由泸州市总工会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政策法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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