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共33名。
二、遴选范围
广安市内符合遴选条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中央机关、省直机关设在广安市内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条件的公务员也可报考。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
3.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体学历要求,详见职位表);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具体年龄要求,详见职位表);
5.除试用期外,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2019年9月16日)。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行政村(城市社区)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央级事业单位,中央和国家机关部委或省区市直属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央、省委管理的金融企业、企业总部机关,不在此列)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16日至9月20日(工作时间内)。考生持1吋近期免冠半身照2张、报名登记表(附件2)、身份证到遴选单位报名,每名考生限报1个职位。报名地址和咨询电话见附件3。
(二)资格初审和职位调整
各遴选单位对照遴选公告和职位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笔试开考比例为3:1。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2: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名额。
(三)笔试
笔试时间暂定为2019年10月1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准考证于2019年10月11日-12日到各遴选单位领取。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按100分计算。
(四)资格复审和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遴选名额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3:1比例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遴选单位通知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登记表(附件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和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遴选单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面试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遴选单位将面试结果及时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公示。
(五)差额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差额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的比例一般为2:1,对于遴选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如面试后不能形成差额,面试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合格方能进入体检环节。各遴选单位负责实施考察工作,并根据考察情况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
体检由遴选单位组织实施,在四川省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
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遴选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遴选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等出现的缺额,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七)试用
体检合格人员需在遴选单位顶岗试用,试用期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试用不合格或本人放弃的,取消遴选资格。试用期满后,由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顶岗试用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人员。
(八)公示和调动
遴选单位在小平故里先锋网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
五、其它事项
本次遴选严格按照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各遴选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和申诉。
监督举报电话:0826-2733150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各职位的具体条件,由遴选单位负责解释。
附件:
2.广安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doc
3.广安市2019年度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地址及咨询电话.xls
中共广安市委组织部
2019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