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凉山州州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及遴选单位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统计情况,按“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达到5:1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遴选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州委组织部同意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报考了取消职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规定:
1、经研究,所有职位开考比例调整为3:1。
2、对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进行如下调整:
遴选单位 | 职位编码 | 职位名称 | 遴选名额 |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 | 调整详情 |
州法院 | 202303 | 网络管理 | 1 | 2 | 取消职位 |
州委政研室 | 202307 | 综合管理 | 1 | 1 | 取消职位 |
州商务局 | 202315 | 综合管理(一) | 1 | 1 | 取消职位 |
202316 | 综合管理(二) | 1 | 2 | 取消职位 |
职位调整后,报考以上职位的6名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可在7月16日中午12:00前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
中共凉山州委组织部
2023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