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职位
公开考调职位为一级至三级员额法官职位。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凉山州内其他县(市)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员额法官、检察官。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 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 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6. 符合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年龄和学历条件,详见《2023年西昌市面向全州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以下统称《职位表》)。
7. 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8月,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8月29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报名首日前取得。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 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 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考调到本市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 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在辖区内从事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审计、司法拍卖等有偿法律服务职业的;
近三年在履行办案职责中故意违反法律法规,或因重大过失导致案件错误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近三年内病假累计超过半年,或健康状况暂无法胜任法官岗位工作的;
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四、考调程序
(一)公告发布
本次考调公告通过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lsz.gov.cn/)“人事考试”专栏、西昌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chang.gov.cn/)“人事招考”专栏和“西昌组工”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在“西昌组工”微信公众号持续发布后续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考调采用网络方式报名,报名时间为8月29日(星期二)至9月13日(星期三)上午11:30。报名时间以电子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逾时不再受理。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 选择职位。公开考调职位和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职位表》。报名人员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资格条件”等,了解考调职位的具体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
2. 填报信息。报名人员下载《西昌市公开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附件2)。认真阅读“填写说明及要求”后,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相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做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遴选资格,且3年内不得报考。
3. 网络报名。报名人员于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相关报名材料PDF扫描件,打包压缩后以“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姓名”命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xcsgwyg@163.com)。相关报名材料包括:
(1)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所在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注明“符合遴选资格条件,同意报考”并加盖鲜章);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最后一次法官(检查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审批表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3)近期电子版证件照1张(jpg格式)。
4.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18:00。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名人员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考调程序,不再作为考调人选。
(三)考调计划调整
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达到3:1方可开考。资格初审工作结束后,审核通过人数与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经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可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职位调整情况将及时公告。
(四)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1.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后,2023年9月15日前准考证电子版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考生报名邮箱,考生自行打印,并于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照片等均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2.笔试。笔试由西昌市委组织部组织,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专业能力素质。
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16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阅卷完成后,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将在“西昌组工”微信公众号公布。如因特殊原因,需调整笔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的,将在“西昌组工”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五)资格复审和面试
1.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按考调计划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2人以上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达不到1:3比例的,该职位符合条件的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考生按后续通知要求持报名登记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单位出具的年度考核等次证明和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原件,最后一次法官(检查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晋升审批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需加盖县<市>委组织部鲜章)、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需加盖鲜章)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2.面试。面试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可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结构化小组面试、集体面谈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
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六)差额考察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为1.5:1。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西昌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
若最终未形成差额考察,考察后由考调领导小组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
西昌市委组织部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等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西昌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市考调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八)讨论决定
考生体检合格后,相关调动事宜由市委干部人事调动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九)公示和转任
西昌市委组织部对拟转任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中央、省、州、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检监察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职位的具体条件,考调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4-3228925
附件:
中共西昌市委组织部 西昌市人民法院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