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组织部和市委编办同意,按照公务员法及相关政策法规规定,拟面向全市公开考调公务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 http://www.pxrc.com.cn/、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网站 http://www.pzhtzb.org.cn/ 发布)。
一、考调对象、职位及资格条件
(一)考调对象。符合公开考调条件的全市各级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下同)。
(二)考调职位。职位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三级主任科员以下职级(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详见《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三)资格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县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各类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过。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7)年龄为35周岁以下。
(8)具有公开考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等的计算时间均截至2023年9月。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9月13日),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复审前取得。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满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公开遴选(考调)到本市(州)内的上级机关和非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也不得公开遴选(考调)到本省内其他市(州)和其他省的机关(包括其中艰苦边远地区的机关)。
(7)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与用人单位领导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
二、公开考调工作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9月13日至9月18日18:00(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填报信息。报考者在认真阅读《报考提示》后,填写《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报名表》(仅需本人签字)、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和有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各1份,本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等有关资料打包后以压缩文件形式发送至邮箱1106461007@qq.com(邮件标题:“公开考调+姓名”)。报考者应认真对照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真实、准确、完整填报有关信息。凡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报考者如需咨询《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中的有关事项,可按公布的电话直接与市委统战部联系。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由市委统战部负责,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0日。初审结果将通过报考者在《报名表》中所留电话和邮件方式通知报考者本人。若报考者在资格初审截止日期前未接到初审结果通知,请及时电话咨询市委统战部。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考调全过程。对在各环节发现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应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公开考调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职级发生变化等原因,导致报考者新产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情形的,终止其公开考调程序,不再作为公开考调人选。
3.打印准考证。资格初审通过的考生,于2023年9月21日至9月22日登录报名邮箱查收准考证并自行打印,于笔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到指定考点参加笔试。
(二)职位调整
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考人数与公开考调计划之比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市委统战部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得低于3:1。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本次公开考调计划。
(三)笔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2023年9月23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成绩和职位排名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和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网站(www.pzhtzb.org.cn)查询。
(四)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进入资格复审人选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3:1的,该职位所有人员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为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市委统战部通知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报考”并盖章)、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还需提供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到市委统战部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可进入面试,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当天放弃的,不递补。
(五)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的,市委统战部发放《面试通知书》,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满分为100分。
(六)考察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差额确定考察对象并告知本人(若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根据笔试成绩高低确定)。考察对象人数与公开考调名额之比为2:1。
考察工作由市委统战部负责实施,派出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查核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注重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坚决杜绝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廉洁操守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
市委统战部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原则,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
(七)体检
体检由市委统战部组织实施,在省委组织部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开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由市委统战部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八)讨论决定
市委统战部公开考调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考察、体检等情况研究提出拟任职建议人员,报市委统战部部务会审定。
(九)公示和任职
拟任职人员在攀西人才网(www.pxrc.com.cn)和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网站(www.pzhtzb.org.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公开考调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或任职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公开考调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任用。公示期间或公示后,因考生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三、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考调工作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统战部纪检监察组检举,也可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举报。
四、本公告由市委统战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12—3346795、13518411578。
监督电话:0812—3335542。
附件:
1.中共攀枝花市委统战部2023年公开考调公务员职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