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通过笔试、面试、差额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程序,经市人社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张欢同志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监督电话:028-38168560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电话:028-38103695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18日
附件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公开遴选参公人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编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2023020 | 张欢 | 女 | 1993.07 | 大学 工学学士 | 制药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