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切实加强重点部门、城区镇干部队伍建设,为县委战略目标顺利实现提供坚强组织人事保障,根据中共邻水县委办公室、邻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事调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邻委办发〔2017〕46号)相关规定,经批准,决定公开选调一批优秀机关事业干部充实县级相关部门和鼎屏镇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名额
选调公务员20名,事业单位人员25名(具体选调职位、名额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职位表)。
二、选调范围
所有选调职位面向我县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公务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科级领导及鼎屏镇、城南镇、城北镇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与选调职位(岗位)匹配的个人身份、岗位等级等条件;
3.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含试用期内年度考核不确定等次);
4.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近3年来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
3.未满试用期及规定的服务年限;
4.未征得所在单位同意的;
5.县内教师及医护人员不得跨行业、跨系统报考;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上时间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4月21日(报名第一日)。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0年4月21日—4月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二)报名地点:
公务员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股,联系电话:0826-3226387;
事业人员报名地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股,联系电话:0826-3268937;
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报考人员亲自到场,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报名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现场报名,代为现场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以及报考人员签字的委托书。每人限报1个职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职位。
(三)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2020年邻水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报名登记表》一份(附件3,A4纸双面打印);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公务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事业人员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考核文件或考核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或佐证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2张;
7.所在单位纪委监察室出具的党风廉政意见书(纪委书记、党委书记双签字)。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资格条件分别进行审查,凡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报名资料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凡任一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资料不属实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
2.开考比例。选调职位与报名人数比例需达1:2方可开考,如未达到该比例,则缩减或取消选调名额并在邻水党建网公布。报考职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4月23日下午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3.领取准考证。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以电话形式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相关事宜,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凭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在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五、选调程序
(一)面试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时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时间或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2.选调职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达到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当场(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职位入围人员的最低面试分数。
(二)政审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末位并列时取学历较高者,学历相同时取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较多者,年度考核情况相同时,取立功受奖较多者)。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因自愿放弃考察及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如无符合条件的递补对象,相应缩减或取消选调名额。
六、公示、试用和调动
拟选调人员名单将在邻水党建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试用的人员,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向拟调人员所在单位发试用通知,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间,由试用单位进行管理,并负责对其德、能、勤、绩、廉的综合表现进行严格考核。试用期满后,经拟调入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书面鉴定,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再办理正式调动手续,凡试用不合格的一律退回原工作单位。事业人员调入新单位后,按照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相关规定予以聘用。若选调单位无选调人员对应的公务员职级职数,则根据自愿原则降低职级调动或返回原单位,降低职级安排的选调人员需作出书面承诺。
七、纪律监督
(一)此次选调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全程监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及相关单位密切配合。
(二)对在选调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选调工作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对在试用期或已调动的,一经查实,一律退回原单位。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关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中共邻水县委组织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