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关于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全县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一、岗位和人数
文秘工作人员5名。
二、遴选对象
县内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含学校等)使用财政全额拨款的工作人员(不含工勤人员),报名人员应符合相应的身份。
三、遴选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资格条件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文秘工作,能吃苦耐劳,具备应有的文字综合能力;
3.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3周岁以下(1987年5月7日以后出生),副科级以上干部年龄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7日以后出生);
4.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或未解除处分的;
3.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20日,到县委办公室综合股现场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
1.《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可在县政府门户网站、组工网、党政网下载(一式两份)(电子档发邮箱:309809946@qq.com);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3.近期2寸免冠照片4张;
4.近2年来本人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5.近3年年度考核表(考核结论文件)(复印件);
6.事业单位人员提供岗位聘用文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人员提供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二)审核。报名结束后,由县委办公室委托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遴选人员(资格审查和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资料甄别贯穿遴选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提供不真实信息,均可取消其遴选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三)测试。采取笔试、面试等方法进行。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功底及从事文秘工作应具备的基本素质。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沟通协调等履行职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考察。根据测试情况按1:2确定考察人选进行考察考核。
(五)试岗。根据考察考核情况,按1:1等额确定试岗人员,试岗时间为6个月。
(六)调入。试岗期满,表现优秀、考核合格并符合调动条件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或不合适的,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由县委办公室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827—6222005、6222555,1356847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