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康定市2023年度公开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相关规定,现将康定市2023年度公开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及体检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察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
康定市2023年度公开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及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标准及要求
根据考察情况择优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在州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体检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一次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相关事宜
(一)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2024年4月7日(上午9:00-12:00)到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股(榆林新区情歌东路150号)领取体检通知书。
(二)领取体检通知书时应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及2寸蓝底免冠照片1张,具体体检时间、地点详见体检通知书。逾期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参加体检的考生需准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向体检医院缴纳。
(四)体检前请考生注意休息,勿熬夜,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餐后禁止食、禁水,空腹参加体检。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36-2816818)。
(六)本次考(选)调体检事宜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在体检过程中有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康定市纪委监委举报,举报电话:0836-2870327。
(七)请进入体检范围的考生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附件:康定市2023年公开考(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察结果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xlsx
康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