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充实市委社会工作部机关工作力量,形成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干部队伍,拟采取公开考调的方式补充一批优秀年轻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与名额
市委社会工作部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工作人员5名。
二、考调范围
符合考调条件的宜宾市市级机关、县(区)及以下机关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三、考调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公道正派,作风优良,廉洁自律,有吃苦奉献精神。
2.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参公人员身份,选调生优先。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按照有关规定在基层岗位已满最低服务年限。
4.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且在本机关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6.正科级干部(含一、二级主任科员)、副科级干部(含三、四级主任科员)年龄不超过37周岁(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一级科员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33周岁(1991年5月1日以后出生)。
7.具有半年以上组织、党建、政法、政策研究、财会工作经历的优先〔组织、党建、政法、政策研究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及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工作(含挂职、顶岗锻炼)、市级部门机关党委(人事科)工作、县级及以上政法部门工作、县级及以上政策研究室工作、县(区)乡镇(街道)担任组织委员、政法委员或在党政(建)办工作〕。
8.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1.参加考调期间,提拔使用或晋升职级的,取消考调资格。
工作经历等时间的计算均截至2024年5月1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凡是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5.《公务员回避规定》中需任职回避的职位。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乡镇机关、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任职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2024年5月23日至6月7日)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6月7日下午6:00前下载填写《市委社会工作部考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表》)报送至邮箱ybswshgzb@163.com,市委社会工作部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调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和不符合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均取消其考调资格。
(二)职位调整(2024年6月11日至6月14日)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5:1,若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考调计划名额。
(三)笔试(2024年6月15日)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等,笔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四)面试和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按考调名额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果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并列人员一并进入面试)。面试前,将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者须持《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1寸同底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资料进行资格复审。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面试缺考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进入差额考察。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五)差额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差额考察人选。考察人选与考调职位名额的比例不低于1.5:1。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查阅干部档案,核实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表、工作经历等。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察情况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六)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体检(复检)不合格或因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人选。原则上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试用和调动(时间另行通知)
根据综合成绩和考察、体检情况,对拟考调对象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拟考调人员进行顶岗试用,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办理转任手续,试用期满考核不适宜的,退回原单位;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五、其他事项
1.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本人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畅通。未通过资格审查以及未入围面试环节的人员,不再另行通知。
2.咨询电话:0831—2319770,18909093195。监督电话:18483103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