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眉山市委组织部《2023年度眉山市公开遴选(考调)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相关要求,通过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和顶岗试用等环节,经我院党组集体研究确定余佳敏同志(见附件)为拟转任人员,现予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
本公告及后续公告,均在中共眉山市委 眉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页面左侧“招考录用”专栏,链接为https://www.ms.gov.cn/zfxxgk/fdzdgknr/zkly.htm)。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按程序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转任;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转任,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转任。
监督电话:028—38166383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联系电话:028—38169852
本公告由眉山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附件: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30日
附件
眉山市人民检察院2023年度公开遴选公务员拟转任人员名单
序号 | 职位名称 | 职位编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备注 |
1 | 检察官助理 | 2023001 | 余佳敏 | 女 | 1992.01 | 大学教育学学士 | 小学教育专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