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实际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组织实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2019年度公开遴选59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原则
(一)凡进必考原则;
(二)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
(三)人岗相适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考试与考察相结合原则。
本次公开遴选,不涉及身份转变。属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只能报考行政或参公岗位;属事业单位干部身份的只能报考事业岗位。
二、遴选单位及遴选对象
(一)遴选单位
此次遴选单位为昌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
(二)遴选对象
1.昌都市党政群机关中在编在岗的乡科级以下公务员(工作人员)(其中:报考法院、司法系统的须为本系统公务员<工作人员>);
2.昌都市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干部(其中:卫生系统专业技术人员不得跨系统报考);
强基惠民驻村工作队员报考被录取的,调动手续需在轮换完毕后办理。教师、乡镇党政正职、2018年及以后选派第一书记和法院已进入法官员额的人员不纳入此次公开遴选范围。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新时期西藏工作方针,自觉增强“四种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反对分裂、揭批十四世达赖、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自觉践行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三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廉洁自律;
3.近两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4.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体要求详见《昌都市201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遴选计划表》);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至2001年6月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
6.具有2年及以上(含满2年)基层工作经历,参加公务员(参公)遴选的还应具有2年及以上(含满2年)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7.具有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8.具有公开遴选职位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
3.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或在任职试用期的人员;
5.有基层服务年限且服务年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公开遴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公示和资格复审、任职的程序,由市委组织部(公务员局)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9年6月1日9:30—6月7日18:30。
2.报名方式和地点。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的方式进行。报名地点为昌都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昌都大厦东侧605室)。
3.报名所需证件及要求。所有报考人员须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所在单位和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社局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报名一律使用二代居民身份证,如无身份证需所在单位出具证明。须提供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同底一寸照片3张。
4.报名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所在县(区)组织人社部门或市直单位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材料要进行严格审查。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遴选职位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查的,应说明理由。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否则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
5.领取准考证。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19年6月17日至6月20日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一科领取准考证。
6.报名须知。一是报考人员须诚信报考,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并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二是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或部门中的一个职位(详见《昌都市2019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计划表》)。三是此次遴选免收报名费。
(二)考试
1.笔试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根据有关规定,本次笔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时间为2019年6月23日,具体安排为:
上午09:30—11:3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下午14:30—17:00 申论
申论含西藏区情及政治、经济、社会事业发展等相关知识。
(2)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3)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一是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按两科各占50%的比例合成笔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计算公式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二是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比例内末位笔试总分并列的考生均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笔试总成绩上直接加分。
(4)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考生笔试总成绩加3分;驻寺干部(指目前正在驻寺的干部)在年度考核中达到称职以上等次的,驻寺每满一年笔试总成绩加0.5分;对同时符合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累积加分不得超过5分。
2.面试
(1)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2)面试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
(3)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含专业知识测试)。主要测试应考者的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计划与组织能力、协调与决策能力和拟遴选职位所需的其他能力。
(4)面试时间和地点根据情况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另行通知。
(三)考核
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总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合成),按各遴选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分别划定考试合格分数线,确定被考核人选。由公开遴选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核,并形成书面考核汇报材料和个人考核材料,将考核材料和廉政意见报送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体检
体检工作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考核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和资格复审
由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对拟录用人员在公开遴选机关事业单位、原单位等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分别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人员拟进行录用;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人员,取消其拟录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人员,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资格审查贯穿此次公开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遴选资格,问题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任职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写出书面总结,由公开遴选的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对其作出书面鉴定。对表现优良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程序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对表现较差的,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后退回原单位。被录用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期限内到遴选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特别提示: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各种假借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联系电话:0895-4821582(市公开遴选领导小组办公室)
0895-4821421(市人社局专技科)
附件:
中共昌都市委组织部
昌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