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2年11月,西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人才工作十九条”),从人才“育、引、用、留”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二、深度解读
(一)中央和国家层面部署
★党的二十大报告
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大批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是国家和民族长远发展大计。功以才成,业由才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引导广大人才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服务人民。完善人才战略布局,坚持各方面人才一起抓,建设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人才区域合理布局和协调发展,着力形成人才国际竞争的比较优势。加快建设国家战略人才力量,努力培养造就更多大师、战略科学家、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青年科技人才、卓越工程师、大国工匠、高技能人才。加强人才国际交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真心爱才、悉心育才、倾心引才、精心用才,求贤若渴,不拘一格,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
★习近平在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强调: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 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
2021年9月27日至28日中央人才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党管人才,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为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提供人才支撑,为2050年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打好人才基础。
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在百年奋斗历程中,我们党始终重视培养人才、团结人才、引领人才、成就人才,团结和支持各方面人才为党和人民事业建功立业。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作出人才是实现民族振兴、赢得国际竞争主动的战略资源的重大判断,作出全方位培养、引进、使用人才的重大部署,推动新时代人才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全面加强,人才队伍快速壮大,人才效能持续增强,人才比较优势稳步增强,我国已经拥有一支规模宏大、素质优良、结构不断优化、作用日益突出的人才队伍,我国人才工作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
习近平强调,当前,我国进入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征程,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也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加渴求人才。实现我们的奋斗目标,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是关键。综合国力竞争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人才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指标。国家发展靠人才,民族振兴靠人才。我们必须增强忧患意识,更加重视人才自主培养,加快建立人才资源竞争优势。
习近平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深刻回答了为什么建设人才强国、什么是人才强国、怎样建设人才强国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一是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二是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三是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四是坚持全方位培养用好人才,五是坚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六是坚持聚天下英才而用之,七是坚持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环境,八是坚持弘扬科学家精神。以上8条,是我们对我国人才事业发展规律性认识的深化,要始终坚持并不断丰富发展。
习近平强调,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必须把握战略主动,做好顶层设计和战略谋划。我们的目标是: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大幅增长,科技创新主力军队伍建设取得重要进展,顶尖科学家集聚水平明显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能力不断增强,在关键核心技术领域拥有一大批战略科技人才、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到2030年,适应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创新人才自主培养能力显著提升,对世界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明显增强,在主要科技领域有一批领跑者,在新兴前沿交叉领域有一批开拓者;到2035年,形成我国在诸多领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高水平人才队伍位居世界前列。
习近平指出,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需要进行战略布局。综合考虑,可以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高水平人才高地,一些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也要着力建设吸引和集聚人才的平台,开展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综合改革试点,集中国家优质资源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国家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为人才提供国际一流的创新平台,加快形成战略支点和雁阵格局。
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要根据需要和实际向用人主体充分授权,发挥用人主体在人才培养、引进、使用中的积极作用。用人主体要发挥主观能动性,增强服务意识和保障能力,建立有效的自我约束和外部监督机制,确保下放的权限接得住、用得好。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用不好授权、履责不到位的要问责。要积极为人才松绑,完善人才管理制度,做到人才为本、信任人才、尊重人才、善待人才、包容人才。要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同时要建立健全责任制和军令状制度,确保科研项目取得成效。要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优化整合人才计划,让人才静心做学问、搞研究,多出成果、出好成果。要完善人才评价体系,加快建立以创新价值、能力、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形成并实施有利于科技人才潜心研究和创新的评价体系。
要大力培养使用战略科学家,坚持实践标准,在国家重大科技任务担纲领衔者中发现具有深厚科学素养、长期奋战在科研第一线,视野开阔,前瞻性判断力、跨学科理解能力、大兵团作战组织领导能力强的科学家。要坚持长远眼光,有意识地发现和培养更多具有战略科学家潜质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形成战略科学家成长梯队。
要打造大批一流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发挥国家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的国家队作用,围绕国家重点领域、重点产业,组织产学研协同攻关。要优化领军人才发现机制和项目团队遴选机制,对领军人才实行人才梯队配套、科研条件配套、管理机制配套的特殊政策。要造就规模宏大的青年科技人才队伍,把培育国家战略人才力量的政策重心放在青年科技人才上,支持青年人才挑大梁、当主角。要培养大批卓越工程师,努力建设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的工程师队伍。要调动好高校和企业两个积极性,实现产学研深度融合。
要下大气力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我国拥有世界上规模最大的高等教育体系,有各项事业发展的广阔舞台,完全能够源源不断培养造就大批优秀人才,完全能够培养出大师。我们要有这样的决心、这样的自信。要走好人才自主培养之路,高校特别是“双一流”大学要发挥培养基础研究人才主力军作用,全方位谋划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建设一批基础学科培养基地,培养高水平复合型人才。要制定实施基础研究人才专项,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在自然科学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且具有明显创新潜力的青年人才。要培养造就大批哲学家、社会科学家、文学艺术家等各方面人才。要加强人才国际交流。要用好用活各类人才,对待急需紧缺的特殊人才,要有特殊政策,不要求全责备,不要论资排辈,不要都用一把尺子衡量,让有真才实学的人才英雄有用武之地。要建立以信任为基础的人才使用机制,允许失败、宽容失败,鼓励科技领军人才挂帅出征。要为各类人才搭建干事创业的平台,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让事业激励人才,让人才成就事业。
做好人才工作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不断加强和改进知识分子工作,鼓励人才深怀爱国之心、砥砺报国之志,主动担负起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广大人才要继承和发扬老一辈科学家胸怀祖国、服务人民的优秀品质,心怀“国之大者”,为国分忧、为国解难、为国尽责。要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加大先进典型宣传力度,在全社会推动形成尊重人才的风尚。
习近平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各地区各部门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解决人才反映强烈的实际问题。要加大人才发展投入,提高人才投入效益。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各级政府教育、科技、工信、安全、人社、文旅、国资、金融、外事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共同抓好人才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二)西藏层面部署
★西藏“十四五”规划
实施人才强区战略。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重大人才工程,加大人才培养引进力度,落实人才激励保障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
1.发展壮大人才队伍。统筹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依托“西部之光”“西藏特培”等重大人才项目,有针对性地培养理、工、农、医等急需紧缺专业的高素质人才。不断优化人才引进政策,持续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发挥好博士服务团、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作用。加强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实施知识更新工程、技能提升行动,壮大高技能人才队伍。推进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支持企业、学校、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自主引才。
2.优化配置人才资源。加快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立健全人才流动机制,促进人才在不同性质单位和不同地区间有序自由流动,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提升人才配置服务水平。建立区直单位之间、区直与地(市)之间、各地(市)之间人才流动机制。加快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为人才流动提供方便快捷服务。提高人才队伍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工资、医疗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障等激励政策,实现人力资源配置科学化管理。
3.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环境。创新人才培养、引进、评价、使用、流动、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断健全人才政策体系,构建科学规范、开放包容、运行高效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突出“高精尖缺”导向,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完善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和服务保障体系,推进人才分类评价改革,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收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营造崇尚专业的社会氛围,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加大本土优秀专家人才表彰宣传力度。
★西藏第十次党代会报告
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为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人才提供广阔舞台。选人用人是风向标,用一贤人则群贤毕至,见贤思齐就蔚然成风。我们要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坚定坚决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坚持“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民族地区干部政治标准,坚持凭能力用干部、以实绩论英雄,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着力集聚爱国奉献的各方面优秀人才,让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人才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努力营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1.抓住关键,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坚持不懈强化理想信念教育,突出政治历练,常态化识别干部政治素质。优化班子结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素质,选优配强领导班子,把党政正职作为班子配备重点,注意挑选政治过硬、德才兼备、敢于担当、群众认可的优秀干部,增强班子整体功能;坚持五湖四海汇聚人才,注意发挥各年龄段干部积极性,让整个干部队伍都有干劲、有奔头、有希望。
2.建强骨干,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经验来自于实践,才干来自于历练。要坚持在复杂环境和反分裂斗争一线、在县乡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中发现、培养、锻炼、选拔、使用干部,树立重基层、重实践、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鲜明导向。加大干部培养培训力度,加大高低海拔干部交流力度,加强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推动西藏和其他省区市干部双向挂职任职,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壮筋骨、长才干。用好党中央关心关怀西藏各族干部人才的好政策,落实好干部职工工资收入、住房、就医、子女入学、退休安置等方面支持政策,重视健康保障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
3.汇聚英才,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健全人才发展规划和政策体系。加强对人才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完善人才引进、培养、使用、评价、流动、激励等制度机制,营造拴心留人环境,确保招得来、留得住、用得好。实施自治区重点人才计划,着力加强科技领军人才、骨干人才、优秀年轻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创新团队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重视创新型、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探索通过“揭榜挂帅”等方式推动西藏与其他省区市人才共享,鼓励引进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
4.壮大力量,用好援藏干部人才。对援藏干部人才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生活上关心、心理上关怀,让援藏干部人才任实职、分实工,委以重任、放手使用,增强援藏干部人才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成就感。鼓励更多有意愿的优秀援藏干部人才留藏工作、奉献边疆。
★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人才工作十九条”)
2022年11月,西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西藏人才工作的若干措施(试行)》(简称“人才工作十九条”),从人才“育、引、用、留”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
1.出台背景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人才强国建设,特别是去年召开的中央人才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围绕为什么建设人才强国、什么是人才强国、怎样建设人才强国,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提出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的重大举措,为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人才是第一资源”“深入实施人才强国战略”“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党和人民事业中来”。自治区党委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统一到党中央加快建设人才强国的战略部署上来,召开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大力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工作机制,为推进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人才是强国之根本、兴邦之大计。西藏深入推进“四个创建”、实现“四个走在前列”,迫切需要强有力的人才支撑。近年来,西藏人才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与新时代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与空前激烈的人才竞争相比、与各族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存在总量不多、结构不优、创新不够、特色不足等问题短板,必须制定切实管用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为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在学习借鉴区外省市经验的基础上,经过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研究提出了“人才工作十九条”,并提请自治区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通过。这个文件的出台,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高度重视、体现了自治区对各方面优秀人才的强烈渴求,也充分彰显了西藏深入推进人才强区战略的坚定决心。
2.总体考虑
起草“人才工作十九条”总的考虑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思想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按照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育、引、用、留”四大工程,悉心育才、诚心引才、精心用才、倾心留才,努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坚持系统思维、全局观念。坚持党对人才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才引领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聚焦“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力“四个创建”“四个走在前列”,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留住人才,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规模适宜、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的人才队伍。二是坚持立足实际、求真务实。紧密结合西藏实际,坚持结果导向、问题导向、实用导向,坚持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以最大的诚意、最实的举措,提出针对性强、可操作、可兑现的具体措施,推动人才计划、人才项目、人才活动深入开展。三是坚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学习借鉴兄弟省区市经验做法基础上找到突破口、找准发力点,围绕打造高原特色人才基地,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加大人才创新创业创造支持力度,把各方面优秀人才集聚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事业中来。
3.主要内容
“人才工作十九条”主要分四个部分,重点围绕实施“育、引、用、留”四大工程制定激励政策。
第1、2条为实施育才工程。主要提出实施“珠峰英才”计划,每年遴选支持一批战略人才、领军人才、拔尖人才、青年人才和创新团队,鼓励支持在职人才提升学历,推进人才梯队建设。
(1)实施“珠峰英才”计划。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现实需要和长远需求,在重点领域、重点产业、重点行业,有计划培养一批拔尖创新人才和科技创新团队。专家人才分四个层次,第一层次为珠峰战略人才: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创新研究,学术成果处于国内一流水平,具备国际竞争力,具有成长为“两院”院士等国家杰出人才潜力的战略科技人才。第二层次为珠峰领军人才:工作取得重大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达到区内顶尖水平的一流领军人才(包括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领军人才、高原工匠、高原名师、高原名医、高原文化名家)。第三层次为珠峰拔尖人才:长期扎根经济建设、产业发展、社会事业、维稳、强边等领域,专业素养扎实、实践能力突出、同行公认、社会认可度高的拔尖人才。第四层次为珠峰青年人才:在各行业领域崭露头角,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珠峰英才”计划培养支持期为5年。支持期内,分别给予第一、二、三、四层次人才生活补贴每人每年20万元、10万元、5万元、2万元。支持期内可申报项目经费,珠峰战略人才最高1000万元;珠峰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最高500万元,工程技术领军人才最高300万元,高原工匠、高原名师、高原名医、高原文化名家最高150万元;珠峰拔尖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最高2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最高100万元;珠峰青年人才,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类最高10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最高50万元;科技创新团队最高1000万元。建立跟踪评估机制。支持期内,对入选人才和申报项目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及时了解人才成长情况和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2)实施学历提升行动计划。鼓励在职人才攻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学习期间工资待遇不变,半脱产学习每年不超过6个月的可同时享受休假待遇,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全额报销学费,毕业后在藏工作不少于5年。加强与全国一流大学联系,实施西藏在职人才攻读经济学、法学、公共管理等专业博士计划,每年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为我区培养一批在职经济学博士、法学博士、公共管理博士,并根据工作需要培养一定数量的民族学、宗教学等专业博士。适时组织实施向国(境)外选派研究生计划,有计划遴选支持副处级或副高级以上优秀干部人才到国(境)外著名大学、科研机构研修学习。
第3至8条为实施引才工程。主要是突出需求导向,优化人才引进方式方法,大力推进柔性人才引进,从工作生活待遇、成长空间等方面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广纳天下英才。
(3)支持引进人才或区外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调入引进或创新创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可申报“珠峰英才”计划,入选后除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规定的政策待遇外,同时享受“珠峰英才”计划个人补贴、项目经费相关待遇。支持区外高层次人才申报“珠峰英才”计划,申报对象入选后须通过调入引进或创新创业引进方式在藏工作不少于5年。
(4)加大柔性引才支持力度。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包括系统专项援藏人才)每年在藏工作2个月以上的,除享受《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规定的相关待遇外,参照自治区关于进藏干部工资补差相关规定给予工资补差,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带培带教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可适当缩短在藏工作时长。对于柔性引进自治区高层次人才的用人单位,一次性给予工作经费补助。对于进藏参加“两院院士西藏行”等活动的专家人才,根据助力高原特色人才基地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时长、取得成果、实际贡献,可一次性给予最高10万元个人补助。
(5)转变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方式。在《西藏自治区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式方法。每年第一季度,各地(市)各部门各单位上报下一年度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计划,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行政岗位不超过5%、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80%的原则审核同意后,第三季度组织开展人才引进工作,并于次年办理录用(聘用)手续。引进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本科学历可放宽至往届2年以内,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往届3 年以内,并根据工作地海拔二、三、四类区,一次性发放安家费(含急需紧缺人才个人补助),博士研究生15万元、20万元、25万元,硕士研究生8万元、10万元、12万元,大学本科4万元、6万元、8万元。政策执行前已经引进并在藏工作的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毕业生按上述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发。通过其他渠道进藏工作毕业生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安家费待遇。
(6)给予引进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研究生政策支持。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引进后在行政岗位工作满2年(含试用期)且表现优秀的,可分别按副处级、正科级在区市县乡四级统筹安排;引进后在事业岗位工作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可由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副高级职称、中级职称,聘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有职业资格准入要求的行业领域需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所需岗位通过设置特设岗位给予保障,不受用人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引进后在区管国有企业工作试用期满且表现优秀的,可分别按区管国有企业(集团公司)二级公司副总经理、二级公司总经理助理(或相当的管理、技术岗位)安排职务和工作。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在区外已有副处级、正处级职务,且符合条件的,调入引进后可按程序提任正处级、副厅级职务;在区外已具有副高级职称,调入引进后可由相应层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直接确定正高级职称、聘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区外已具有正高级职称(岗位等级为三级以下),调入引进后可直接聘用上一级专业技术岗位;在区外已具有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且符合条件的,可按程序提任事业单位五级、四级管理岗位领导职务。
(7)强化引进高层次人才编制保障。加大高层次人才引进编制保障力度,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可在机构编制统计及实名制网络管理系统中进行专库管理。
(8)实施引才伯乐激励措施。单位或个人(不含具体承担引才工作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推荐高层次人才以调入形式引进我区的,每引进1名可给予推荐单位或个人最高10万元引才激励经费。
第9至13条为实施用才工程。主要是明确给予各类科研创新平台、科研团队以及高层次人才资金和金融支持,赋予用人单位、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鼓励创新创业。
(9)支持科研创新平台成长。国家大科学装置落地西藏,一次性配套支持5000万元。国家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按每年300万元给予支持,支持期限为3年。国家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区域医疗中心、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按每年150万元给予支持,支持期限为3年。每年遴选支持一批自治区级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科研创新平台,对入选的科研创新平台给予100万元一次性支持经费,累计支持年限不超过5年。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每进站1名院士、博士分别给予200万元、50万元支持。对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企业在藏建立独立法人研发机构或创新平台,并运营1年以上,分别给予400万元、300万元一次性科研经费奖励。
(10)深化“揭榜挂帅”机制。围绕全区重点科研部署发布科学技术攻关任务清单,对于揭榜科研团队完成科研攻关,并在藏转移转化成果取得实质性进展的,可依托成果转化所在机构,采取“先发生后补助”的方式,按照项目自筹资金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启动扶持奖励资金,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在项目落地启动5年内(生物医药类项目为8年内),按照项目每年收入的3%,分年度给予发展支持奖励,最高累计奖励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11)金融支持人才创新创业。合作银行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向高层次人才或其长期所在企业提供“人才贷”服务,用于科技成果转化、创新创业等活动。高层次人才个人可申请200万元以内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自治区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其长期所在企业可申请1000万元以内创新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自治区财政给予50%贴息。
(12)探索“人才+项目”支持模式。对于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愿意来藏实施成果转化、项目开发、创办企业的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根据其引入的风险投资金额,政府投资公司以股权或债权的方式进行投资,政府投资增值超过1倍以后,增值部分的50%直接奖励给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离岗创新创业或到企业从事技术攻关任务,支持企业采取股权、期权、分红等方式予以激励。
(13)赋予用人单位、科研人员更多自主权。在统一政策标准前提下,赋予自治区各高校和自治区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公开招聘自主权,支持各高校和自治区社科院、自治区农科院以及地(市)自主引进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并根据需要和实际向更多用人主体授权。高校、科研院所利用财政性资金取得的科技成果,可自主决定转化方式,所获得的收入可全部留归单位。单位可将自身所有的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赋予成果完成人(团队),对完成职务科技成果作出重要贡献的人员给予奖励和报酬。
第14至19条为实施留才工程。提出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推行“珠峰英才卡”服务,实施人才公寓建设项目,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营造拴心留才的良好环境。
(14)打造“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系统和信息化网络,负责政策发布、项目申报、人才评审、数据统计和服务保障。成立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设立自治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实行综合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着力打造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
(15)推行“珠峰英才卡”服务。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获得国家级奖励的专家,入选自治区级人才计划的专家以及为西藏作出特殊贡献的人才办理英才卡,持卡人可享受科技咨询、知识产权、户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人才项目申报、金融支持、税费支持、企业注册登记等基础优待服务,以及医疗保健、休假疗养、学术交流、住房保障、交通出行、配偶(子女)就业、子女(孙子女)入(转)学等专属优待服务。
(16)优化调藏人才子女报考西藏初高中班政策。调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子女,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报考西藏初、高中班。由自治区教育厅按规定办理报考手续。
(17)实施人才公寓建设项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和相关地(市)通过提供干部职工周转房、建设人才公寓等方式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保障住房。对于全职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提供70平方米以上的周转房或人才公寓。全职在藏工作满5年,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并继续留任的,按其5年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给予全额奖励,支持其购房或改善居住条件,并可享受西藏干部职工在区外购房同等特殊政策。对于地(市)或用人单位建设人才公寓的,可按造价的10%给予以奖代补资金支持。
(18)优化人才表彰奖励制度。按照有关规定,适时选树一批优秀人才及团队、人才工作者及单位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在藏工作期间新入选世界级或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世界级或国家级奖励的各类人才,给予个人一次性激励。入选世界级人才项目、获得世界级奖励,按1:2配套给予个人奖励资金(一次性补助)。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获得国家级奖励,按1:1配套给予个人奖励资金(一次性补助)。
(19)加大政府人才开发投入力度。将自治区人才资源开发专项资金纳入自治区财政年度预算予以保障,主要用于自治区级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服务,支持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具体项目经费经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自治区财政统筹相关经费保障。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人才工作格局。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要加强人才工作队伍建设,优化人才工作机构、配强人才工作力量,落实好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推进人才工作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各级党委(党组)要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人才工作,人才集中的单位要设置相应的人才工作机构,确保人才工作措施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地、见实效。
(二)西藏层面最新会议部署和领导要求
★2022年2月15日自治区党委人才工作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