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D精神,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干部培养选拔机制,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结合市直单位工作需要,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
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20名,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5名。详见《山南市2023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山南市2023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名范围
1.全市县(区、市)及以下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参公人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二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职级层次公务员(参公人员)。
2.全市县(区、市)及以下事业单位中,经自治区主管部门批准录用(聘用)的八级及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中级及以下职称专业技术人员。
中央、自治区直属机关设在山南市县(区、市)及以下单位(含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中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教师、工勤人员不在本次报考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自觉践行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和民族地区干部“四个特别”要求;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及以上(不含试用期)基层工作经历和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管理或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经历;
4.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
5.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不含试用期内的年度考核);
6.具有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10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报考公务员或参公职位的,应具备公务员或参公人员身份;报考事业职位的,应具备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专技)身份。报考人员应选择与职位级别要求相符的职位进行报考,未兼任职级的乡科级正职可报考二级主任科员职位,未兼任职级的乡科级副职可报考四级主任科员职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招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有关规定,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不满5年的(含试用期),通过“定向评价、定向使用”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聘任年限未满5年的,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转任(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3年10月30日9:30—11月1日18:30。
2.地点。各县(区、市)委组织部。
3.方式。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持所需材料到所属县(区、市)委组织部现场报名。
4.所需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山南市2023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遴选(招聘)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表》。
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职位,多报无效。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人员选择符合条件的职位报名,由所在县(区、市)委组织部初审、各用人单位审核、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
1.初审。2023年10月30日—11月1日。报考人员所在县(区、市)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和报考材料进行初审。
2.审核。2023年11月2日。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各用人单位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对未通过审核的,应说明理由。
3.复核。2023年11月3日。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报考人员的资格复核。根据竞争择优的原则,每个遴选(招聘)职位笔试报考人数须达到1:3开考比例,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职位计划缩减,缩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招聘)计划。
未通过审核、复核的,可于2023年11月3日18:30前改报一个职位,对于改报职位的,不再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及审核。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本人真实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遴选(招聘)资格。
(三)领取准考证
2023年11月6日—11月8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410室)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合成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重点测查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时事政治、“五史”、法律法规、传统文化、经济常识等知识的理解和把握,以及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按照职位性质,分为综合、财务和文秘三类,分类设考。试卷分值为100分,答题时间150分钟。
2.时间。2023年11月11日(星期六)9:30—12:00。
3.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职位计划遴选(招聘)人数3:1的比例、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进入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进入面试。
2.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人数与计划遴选(招聘)人数的比例一般不高于2:1。
由用人单位选派2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职位匹配度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拟录用人选建议。
六、确定人选
市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工作情况,提出拟录用人选,并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招聘)结果的,进入试用环节;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招聘)资格。
七、办理转任(调动)手续
拟录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考核并出具考核意见,考核合格的,办理转任(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退回原单位。
驻村工作队队员、选调生及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被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转任(调动)手续顺延至轮换以后办理。
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山南组工”微信公众号后续有关通知,保持报名时登记的手机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
山南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公务员科7835983
山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7821900
中共山南市委员会组织部(市公务员局)
山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0月28日
附件:
1.山南市2023年市直单位第二批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职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