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和岗位空缺情况,师市纪委监委拟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调单位及名额
选调单位:师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师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属于师市纪委监委所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选调名额:9人。详见《师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师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
二、选调对象
师市(含团场)范围内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勤技能岗位人员除外)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公开选调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2.具有良好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品行端正,实绩突出。
3.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均为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
5.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优先考虑中共党员,有中、高级职称人员,综合协调能力强、文字水平高,法律、计算机、会计、审计、经济类专业人员。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的。
4.尚在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6.尚在试用期内,已满试用期但未办理转正定级的事业编制人员,已满试用期但未进行参公登记的人员。
7.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11月6日至11月15日(温馨提醒:不要错过遴选考试的重要时间,北辰遴选祝您考试顺利!)
2.报名方式
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用。拟参加选调人员报名前务必认真阅读本通告及岗位条件要求等信息,根据本人学历、工作经历等实际情况,按照具体选调报名条件与自身条件一致的原则报名。
3.报名材料
(1)《师市纪委监委公开选调事业单位人员报名表》。
(2)个人工作自述材料(不少于800字)。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职业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公开发表文章及其他可以体现报考人员能力的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名登记表》复印件。
4.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按照通告公布的岗位及条件要求报名,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因所填电话错误、关机、停机等导致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全过程,在选调的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名(选调)资格,且责任自负。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面试方式由师市纪委监委根据资格审查进度具体通知。
(四)考察
根据资格审查和面试结果,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察,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五)调动
考察合格,按干部人事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五、有关事项
(一)调入人员在纪委监委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
(二)本通告及未尽事宜由师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联系人:张丽华
咨询电话:2069205
报名地点:党政服务中心16楼11605室(西会议室)
附件
2、师市党风廉政建设教育中心(师市纪委监委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docx
八师石河子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