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计划面向全国公开选调5名干部,工资待遇与本地同级别的事业编制相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1、全国范围内在编在岗人员;
2、选调人员身份是公务员的,须经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登记备案且工作满两年以上(包括试用期),历年考核为称职(包括试用期不定等次)及以上;
3、选调人员身份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与单位正式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满两年以上,且在聘用期内,历年考核为合格(包括不定等次)及以上。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纪律性强,作风扎实,乐于奉献;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时间计算截止至2017年12月5日);
3.大专及以上学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能报名:
1.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2.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已在吉木萨尔县各级党政机关、乡镇工作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选调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设定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谈考察、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至2018年1月10日止(以报名材料收到之日为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邮寄报名相关资料。
3.报名地点:新疆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办公室。
材料邮寄地址:新疆吉木萨尔县文明西路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办公室,邮编:831700。
4.报名联系人:徐小祥,电话:0994-6924105,6924136(传真)。
5.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见附件)
(2)须携带或邮寄本人毕业证、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是公务员身份的,须提供本人公务员录用表、登记表复印件一份(须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单位签订的聘用合同、近三年考核表复印件各一份。
6.报名结束后,统一由考核小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县委政法委适时安排面谈考察。
(二)面谈考察
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会同组织、人社、纪检等部门对考生进行综合考察。根据综合考察结果,经综合分析,择优确定选调人选。
(三)体检
对拟选调人员,由县委政法委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由拟选调人员自行承担。
(四)办理调动手续
综合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中共吉木萨尔县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17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