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当前干部队伍情况和严峻的维稳工作需要,为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补充新鲜血液,努力建设一支政治上强、能力上强、作风上强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拟面向全疆公开选调一批科级干部,择优重用,充实莎车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力量,根据《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规模
莎车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面向全疆选调32名汉族干部。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1.报名范围:
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事业单位中已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⑵具有3年以上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
⑶选调人员现任职务须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层次范围。
⑷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⑸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⑹符合拟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⑻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不含试用期)计算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1日。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⑴曾因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有关部门审查处理的。
⑵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⑶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⑷未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有其它限制性规定的。
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3月6日--3月20日
采取现场报名和传真报名,现场报名地点设在莎车县委组织部干部科;传真报名,请将相关材料传真至中共莎车县委组织部办公室0998-8511723。
四、选调程序
(一)个人报名,组织推荐。坚持本人自愿、人岗相适原则,坚持在同领域、同行业交流,采取个人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科员(或事业编制转正定级)满3年,表现优秀的可报副科级岗位;副科满2年(副科虚职满3年),表现优秀的干部,可以报正科级岗位;现任副科级或正科级的干部也可报名同职级岗位。
每名干部限报1个岗位。特别优秀、符合选调岗位专业的干部可突破民族限制、岗位限制,经征求本人同意,可做岗位调整。
(二)实地考察,提出方案。由莎车县委组织部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各项规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研究提出干部选调方案,报地委组织部备案。
(三)审核同意,讨论决定。经地委组织部审核同意后,莎车县委讨论确定提任人选,在莎车县和原单位进行任前公示,并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考核不合格的,按照使用前的职级重新安排。
(四)办理手续,到岗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法律程序,办理到任手续,转移行政关系、工资关系、组织关系、安排选调干部到岗工作。
五、选调干部保障政策
1、由莎车县为选调任职干部提供干部周转房一套,并按照“七有”标准配备生活设施。在莎车县自愿购房的,由莎车县协调相关部门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
2、选调任职干部与本地干部享有同等的就医待遇。
3、按照自治区相关规定,选调干部每季度可休假10天,交通费由所在单位解决。
4、选调干部配偶、子女要求来莎车工作的,由县有关部门和用人单位根据本人条件,帮助推荐或安排相应工作;原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到相应的对口单位;无工作的,根据本人意愿可安排县聘事业岗位。
5、选调干部到莎车任职后,工作表现优秀的,副科级工作满2年,表现突出且考核优秀者,可提任正科级或享受正科待遇;任正科满3年的,表现突出且考核优秀者,可推荐为副县级后备干部。
6、对选调干部学习、工作上给予支持,生活上关心关爱,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六、组织保障
1、选调工作在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
2、选调工作自觉接受各级纪检监委机关、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确保选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3、选调工作中的具体问题由莎车县选调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4、联系人:付宝银联系方式:0998-8516851
段怀玉0998-8511724
5、监督电话:监督电话:12380 0098-8512301 0998-8516851 0998-8513889
中共莎车县委组织部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