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以下简称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84名领导干部(含师市、团场),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一)党政机关56名,其中师市机关45名,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1名,团场机关10名。
1. 正县级领导干部6名;
2. 副县级领导干部10名;
3. 正科级领导干部23名;
4. 副科级领导干部17名。
(二)事业单位28名,其中师市所属事业单位1名,团场事业单位27名。
1. 七级管理岗位14名;
2. 八级管理岗位14名。
具体职位详见附件。
二、选调范围
内地省区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的在编在岗人员以及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调条件
1. 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定的资格和条件,符合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
2. 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
3. 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4. 正县级职位人选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7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正县级或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副县级干部,应熟悉相应行业领域专项工作或具有相应任职经历,有县市区领导班子成员任职经历的优先;
5. 副县级职位人选年龄在42周岁及以下(1976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为副县级或符合提拔任职条件的正科级干部,应熟悉相应行业领域专项工作或具有相应任职经历,有乡镇党委书记任职经历的优先考虑;
6. 正科级职位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现任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或担任副乡科级职务2年以上;
7. 副科级职位人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现任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或担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
8. 七级管理岗位人选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现任七级管理岗位或担任八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
9. 八级管理岗位人选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应现任八级管理岗位或担任九级管理岗位3年以上;
10. 特别优秀的,学历可放宽为全日制大专学历,年龄也可适当放宽;
11. 身体健康;
12. 近3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以上等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在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新聘用事业单位人员试用期的;
(5)具有《公务员法》规定的任职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6月15日。
2. 报名方式:报名人员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门户网站(http://www.btdsss.gov.cn/)下载《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选调党政领导干部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推荐并盖章,附相关材料,通过电子邮箱发至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组织部(xjbt14szzb@sina.com),每人限报1个职位。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或复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3)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聘用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3. 2019年6月16日至6月25日按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确定进入面谈人选并电话通知本人。
4. 面谈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参加面谈人员需携带《报名表》原件及相关材料原件。相关材料包括: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属国内取得的,需同时提供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如属国外取得的,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认可的证明文件原件;
(3)两张2寸免冠蓝底照片;
(4)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5)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或聘用文件(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7)获得证书和工作成绩相关材料(加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印章)。
(二)面谈
面谈时间拟定于2019年7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主要了解个人基本情况以及来第十四师昆玉市工作的意向等,满分100分,考官5-7人。对参加面试并录用人员报销往返交通食宿费1000元/人。
(三)体检
按面谈成绩由高到低以1:2比例进入体检,体检在省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环节出现空缺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者,不列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1.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选调职位的比例为1:1;
2. 考察组到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考察。考察采取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查阅考察对象的档案材料,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
3. 考察环节出现空缺需要递补的,按面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调动
根据面谈、考察情况,按程序报批后,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在第十四师昆玉市政务门户网站及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
五、保障政策
按照兵团党委组织部、兵团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兵团从中央和国家机关、内地有关省份选调优秀干部的保障政策>的通知》(兵党组发〔2018〕39号)执行。
六、纪律监督
(一)第十四师昆玉市纪委监委对此次选调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二)参加选调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报考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利害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报考人员违反规定的,视情节轻重,取消其选调资格;有舞弊等严重违反选调纪律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不属于报考范围已被选调的,取消其选调资格。
(四)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本公告由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3-2566011 2566476
联系人:苏吉娣 石 峰
地址:新疆和田市屯垦西路19号
邮编:848000 传真:0903-2566011 2566476
附件:
附件1: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党政机关)
附件2: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领导干部岗位一览表(事业单位)
附件3:2019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面向内地省区市选调领导干部报名表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四师昆玉市党委组织部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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