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需要,进一步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切实解决喀什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干部来源渠道窄的问题,选优配强喀什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注重从基层和生产一线选拔党政领导机关干部的意见》(中组发〔2009〕2号)、《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喀什地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现面向地直、县(市)、乡镇(街道)三级在职在编公职人员为喀什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公开遴选249名公务员点击获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和20名事业单位综合管理岗位干部。
一、遴选范围及对象
喀什地区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全额事业单位干部。所有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与本人相同层级职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与公务员之间可相互转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行政机关岗位;条管、垂管单位干部需征求系统人事主管部门意见,同意方可报考,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材料。地直单位、县(市)直单位、乡镇(街道)机关干部可报考地、县两级遴选岗位,但县(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机关干部不得跨县(市)报考。在职在编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报考事业单位遴选岗位的,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自愿放弃公务员身份承诺书。
二、资格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不移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反对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坚决同干部队伍中的“两面人”作斗争。
(三)忠诚党的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开拓进取精神,具备遴选职位所需要的专业素质和工作经验。
(四)严于律己,有全局观念,积极上进,无私奉献,善于团结同志,密切联系群众,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遴选职位规定的具体条件(见附件点击获取)。
(八)报考县(市)直遴选岗位的,须有三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实行专招的乡镇公务员(含参公),本科学历的须有2年以上在村工作经历,研究生学历的须有1年以上在村工作经历。
(九)报考地区遴选岗位的,须有五年以上在职在编工作经历。其它有基层服务年限规定的,须满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服务年限。
(十)目前正参加“访惠聚”、驻村管寺,担任扶贫第一书记、村(社区)第一书记等重点工作的,需征求单位意见后方可报考,报名时需提供证明材料。
计算时限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大政治斗争中,认识含混、态度暧昧,有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或利用宗教进行非法活动,以及严重违反国家法律的。
2.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处分影响期限的。
3.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报考者与遴选单位领导或工作人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遴选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2月18日10:00—12月23日12:00。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发邮件的方式进行。
凡符合遴选条件和职位要求的干部,可登陆指定网站喀什党建网(www.ksdjw.cn)查询遴选简章点击获取、职位表点击获取,下载填写、打印《喀什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报名表点击获取》(word格式),粘贴本人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并手写签名。
在报名工作截止前将报名表电子版(word格式插入照片)、《喀什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面向基层公开遴选报名汇总表点击获取》(excel格式,须与报名表信息一致)和报名资料(手写签名的报名表正反面、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原件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成图片,按照上述顺序粘贴至一个word文件)三个文件打包至一个压缩包后命名“职位代码+姓名”发到指定电子邮箱(ksdqjjjcxtlxgz@vip.163.com),参加资格审查;材料不全、不规范者不予受理,视为报名不成功。逾期报名的邮件不予审核。
报名咨询电话:0998-2523090、0998-2535592、15569589819、18699386952、18699386953。
3.要求: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报名的以第一个收取邮件为准,每个职位遴选人数与报名人数不得低于1:3的比例。在指定网站定期公布报名人数信息,供报考人员选择遴选职位时参考。报名截止后,对于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取消遴选,该职位报考人员可改报其它报名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职位或放弃报考,改报职位时根据指定网站公布改报人员名单下载填写改报申请书,在2019年12月24日12:00—12月26日12:00内发送至报名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所提供报名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存在信息失真、弄虚作假等行为的,经查实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交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处理,后果自负。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领取笔试准考证地点于12月27日在指定网站公布。
(二)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12月29日。
2.地点、注意事项:在喀什市统一设置考场,具体地点、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科目:《综合知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试卷分为2部分,选择题和判断题设答题卡,简答题和主观题设答题纸。
4.笔试要求:应试人员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和答题。笔试满分为150分。
5.笔试加分:在乡镇(街道)及以下部门或基层岗位工作满三年且2014年以来连续三年考核优秀(记三等功)的笔试成绩加10分、在乡镇(街道)及以下部门或基层岗位工作满三年且2014年以来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三次及以上优秀等次的笔试成绩加5分。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由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选择是否申请加分和所加分数,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审查确认加分,结果与笔试成绩一并在指定网站公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2020年1月7日。
2.地点、相关要求:在指定网站公布。
3.面试人员的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照遴选职位1:3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比例低于1:2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该职位笔试上线人员入闱面试,面试成绩作为调剂考察依据。入闱面试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布。
4.面试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试者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组织协调、临场应变、语言表达能力以及与遴选岗位的匹配程度。面试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问答,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100÷150×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依据。
(四)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每个遴选岗位按1:2的比例,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2.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地委组织部牵头,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实施,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全面考察。考察期间,对考察对象专业知识、业务技能、文字写作、计算机操作、“双语”水平等一并进行考察,对考察对象人事档案进行核查。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3.考察结果的使用:不唯分取人,拟用人选依据考察结果确定。考察工作结束后,由地区纪委监委和县(市)纪委监委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研究决定在考察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用人选。为保证遴选工作质量,对经过严格考察、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以空缺。
(五)公示和调动
拟用人选在指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调动的人员,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的,由地委组织部出具公函,组织拟用人选到遴选单位试用3个月。试用期满后,本人与遴选单位双方意向达成一致的,办理调动手续。
(六)调剂
对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实行地县上下联动、统筹调剂。
四、其它事项
(一)遴选各环节工作时间安排、要求及工作结果均在喀什党建网(www.ksdjw.cn)进行公示,请报考人员随时登录指定网站查询,逾期后果自负。
(二)严肃工作纪律,对违法违纪考官、报考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遴选工作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998-12380。报考人员向遴选机关或监督部门投诉举报反映问题的,须实名。
(三)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全过程,对遴选工作中违纪违规的报考人员,取消其遴选资格。经审查符合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除不可预见因素外,在笔试、面试、考察等环节放弃考试或遴选资格的,将其不诚信行为记入本人档案,并且在3年内不得参加竞争性选拔干部考试。对遴选工作中弄虚作假,不认真审核把关的单位和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四)本简章由地委组织部及地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2019年喀什地区纪检监察系统、巡察机构面向基层
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