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自治区、哈密市组织部长会议精神,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持续优化公务员队伍结构,建立健全来自基层的公务员培养选拔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务员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规定,市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23年度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职位
根据编制空缺情况和实际用人需求,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级各类机关内设机构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其他相当层次职级职位。详见《2023年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附件1)。
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级各类机关内设机构部分专业素质要求较高的科级领导职务职位。详见《2023年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附件2)。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执行。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1. 公开遴选:区县级各类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党政机构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担任科级领导职务或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其他相当层次职级的公务员、工作人员。
2. 公开选调:全市国有企业、高等院校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二)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表里如一;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 具有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4. 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以下等次;
5. 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6. 报考人员现任职务职级须符合遴选(选调)职位要求的职务(职级)层次范围;
7.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 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以及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除以上基础条件外,报名参加遴选的,应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并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县、乡机关新录用公务员须满5年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报名参加选调的,应当具备《公务员调任规定》规定的资格条件,其中,国有企业须是签订劳动合同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事业单位须是正式在编在岗连续工作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6月31日,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
1.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 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 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7. 未满国家、自治区和哈密市规定的服务期限或对公务员转任、调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8. 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 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后可能形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对正在承担重大专项任务和重要职责,如:“访惠聚”驻村、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等工作的基层干部,在保证完成任务的前提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予以统筹考虑,经批准后方可报名参加。
三、程序步骤
(一)职位查询
报名人员可登陆哈密党建网(http://www.hmdjw.gov.cn)查询《职位表》。报名人员如需咨询具体职位条件的有关事项,可按《职位表》中公布的咨询电话直接与公开遴选(选调)单位联系。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23年6月25日10:00—7月4日18:00。
2.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人员登陆哈密党建网查看公告的报名系统链接,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
下载打印《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3)或《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附件4),如实填写报名信息,经所在单位同意并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将《报名推荐表》JPG扫描件上传报名系统。按照报名系统有关提示填写信息,传送本人电子照片(证件照,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照片,底色白色,JPG规格20K-50K)。
每个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的报名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机关(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是否对相关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公开遴选、公开选调职位被取消的,市公务员局及时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可在7月5日18:00前在备注栏填写改报职位并重新上传《报名推荐表》至报名系统,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
根据涉密机关人员管理有关规定,涉密机关人员参加遴选、选调,须将《报名推荐表》等报名所需材料送至市、区县委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网上报名系统填写基本信息。因报名产生失泄密的,责任由报名人员自负。
3.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23年7月5日10:00—7月7日18:00。
市、区县委组织部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审核未通过的,及时向报名人员反馈结果及原因;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内容,及时通知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补报。对报名人员未在规定时间上传《报名推荐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公开选调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名人员不符合遴选(选调)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不再作为遴选(选调)人选。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区县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由区县委组织部负责审查,审查结果报市公务员局进行复核;市本级公开选调报名人员资格条件由市公务员局负责审查。
哈密市公务员局资格审查地点: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421室)
伊州区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地点:区委组织部公务员室(117室)
巴里坤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127室)
伊吾县委组织部资格审查地点: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室(523室)
报名人员携带资格审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市、区县委组织部开展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遴选(选调)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以及证明遴选、选调职位要求条件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4. 职位开考比例。每个遴选(选调)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比例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遴选(选调)机关(单位)提出意见并报市公务员局研究决定,相关遴选(选调)职位予以核减或取消。因未达到开考比例导致遴选(选调)职位被取消的,市公务员局电话通知相关报考人员,可在7月8日18:00前在备注栏填写改报职位并重新上传《报名推荐表》至报名系统,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未在规定时间内改报职位的,视为放弃。
遴选(选调)不收取报名费。
(三)笔试
1. 打印准考证。2023年7月11日10:00起,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登陆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2. 笔试时间。2023年7月15日。笔试由市公务员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具体开考时间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相关要求参加笔试。
3. 笔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满分为150分。笔试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命题和答题,主要测试报名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以及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综合素质。
4. 成绩查询。2023年7月19日10:00起,报名人员可登陆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面试人员与拟遴选(选调)职位人数3∶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个别职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适当降低面试人选比例,但不得低于差额考察2∶1比例(对于职位计划人数在2人以上的遴选或选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入围人员及时下载打印面试通知书。对笔试结束后,放弃面试等环节的报名人员须在7月21日18:00前以电话告知的方式向市公务员局报备。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3年7月23日。具体开考时间和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形式,按综合管理类、行政执法类、专业技术类职位分类设置考场。面试内容根据不同职位类别的公务员应当具备的能力素质分别设置,同一职位同一考官小组同一面试题本。面试由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成绩满分为100分。重点测查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职位要求条件的专业知识。
面试入围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30%、70%确定综合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具体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150×100×30%+面试成绩×70%。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面试人员未达到差额考察2∶1比例不能进入考察环节(对于职位计划人数在2人以上的遴选或选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五)考察
考察时间:2023年7月24日至26日。考察工作具体由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机关(单位)组织实施。实行差额考察,考察对象与遴选或选调职位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 : 1,对于职位计划人数在2人以上的遴选或选调职位,可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但一般不低于1.5:1 。
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机关(单位)严格执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派出2名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由组织人事干部和熟悉遴选、选调职位相关业务的干部组成。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选调)职位合适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注重了解政治理论学习情况,深入了解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在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等大是大非问题上的现实表现。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
考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党组织、有关领导、群众和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认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查“三龄两历一身份”和编制性质等情况,查询社会信用记录,核实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综合考察情况,如实撰写考察材料。对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进行核查。考察对象需要报告或者核查个人有关事项、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应当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考察中发现问题、档案材料存在疑问的,不得提交党组(党委)会议研究。
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提供客观真实反映考察对象现实表现和廉政情况的意见,由党组织书记、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签字。
考察前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将考察方案及时报市公务员局进行审核,考察后形成考察报告报市公务员局备案。
对考察环节出现空缺的按照面试环节通过的人员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考察结束后,公开遴选、公开选调机关(单位)应及时与市公务员局沟通,根据考察情况,按照人岗相适的原则和岗位要求,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选,并将人选名单报市公务员局(如名次靠后的考察对象确定为人选的,另附情况说明)。
(七)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1. 公示。市公务员局对拟遴选(选调)人员在哈密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 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反映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党组(党委)。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拟遴选(选调)人员,及时报市公务员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动、任职手续,遴选(选调)机关(单位)任职可参考拟遴选(选调)人员原职务职级,比照本机关同等条件人员任职。
公开选调拟任职人员试用期按照《公务员调任规定》执行。
四、信息发布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以哈密市党建网(报名系统)发布为准,将不再另行通知。
政策咨询电话:0902- 2267168
监督电话:0902-12380
遴选(选调)考试报名链接:http//:124.119.14.10
附件:
附件1:2023年度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zip
附件2:2023年度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zip
附件3:2023年度哈密市级各类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推荐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