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链接
2023年4月20日,自治区第二届“技展天山”技工院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招聘会在和田地区和田县技工学校主会场举办。活动现场,166家企事业单位为高校毕业生提供5975余人的优质就业岗位,51家企业现场达成校企合作意向,4823余人参与活动,1283人现场达成初步意向,167万余人次参与线上直播活动,全网浏览量达193万余人次,取得了良好社会效益,发挥了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二、深度解读
(一)理论原点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要意义
(1)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巩固我们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民心是最大的政治,民生连着民心。解决好就业问题,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压舱石”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支撑。劳动者只有拥有一份职业、一份工作,才能平等融入社会生活,也才更有尊严。充分就业则民心安、社会稳。如果就业出了问题,大规模失业则民心浮、社会乱。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是我国政治制度和社会制度的题中之义,具有鲜明的政治意义,有利于更好体现我们的制度优越性,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基础。
(2)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适应我国基本国情和发展阶段的必然选择。我国有14亿多人口、9亿多劳动年龄人口,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始终是我国发展的一大优势,同时解决好就业问题也是我国长期面对的一项重大任务。“十四五”时期,需在城镇就业的劳动力年均2500万人以上,还有大量新转移农业富余劳动力。同时,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就业难”与“招工难”并存,就业质量也有待提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持续把促进就业作为开发利用劳动力资源的基本途径,是推动我国就业扩容提质的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劳动力资源作用,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和创造力,促进人们各尽其能、各得其所,形成更为充足的人力资本红利。
(3)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措施。就业是经济发展的基本条件和重要目标。充分就业与经济增长、物价稳定、国际收支平衡是宏观经济的主要指标。就业状况是经济发展的“晴雨表”,是衡量经济发展合理性的重要基准,稳住就业能够为改革发展提供充足的回旋空间。从经济大循环看,就业是沟通社会需求和供给的桥梁,是连接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的纽带,是支撑宏观经济和微观经济运行的“基本盘”。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把充分就业摆在经济发展目标的优先位置,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有利于确保经济在合理区间运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形成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的良性互动。
(4)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根本举措。就业是民生之本,是劳动者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基本条件,关系到亿万劳动者及其家庭的切身利益。解决好就业问题,是民生改善的“温度计”。没有就业,就没有收入,就无法保障基本生活,更谈不上家庭幸福和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突出就业作为基本民生的重要作用,有利于不断扩大就业容量,创造和增加收入、改善人民生活品质,让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2.从政府工作报告看“就业”
(1)就业工作部署
2019-2023年五年间,政府工作报告均将“就业”放在突出位置,逐步强化就业优先重要举措。近五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涉及“就业”内容提及频次较高,高频词汇集中在“就业优先”、“稳就业”、“保就业”、“就业创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农民工就业”、“新就业形态”等。
“就业优先”连续5年出现在工作部署中。
2018年,首次提出“六稳”工作要求,就业工作摆在首位,2019年要求进一步加大“六稳”工作力度。
2020年,从“六稳”向“六保”转变,“六保”成为“六稳”工作的着力点,稳就业、保民生,以稳促保,稳中求进。
2021年,提出“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扩大就业容量”,要求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优化和落实减税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把新增城镇就业、推动重点人群就业作为工作着力点。
2022年,进一步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拓宽就业渠道,通过稳市场主体来稳定就业,加大稳岗扩岗和专项促就业政策支持力度,增强创业带动就业作用,“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提升到新高度。
2023年,要求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继续落实落细就业优先政策,把促进青年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突出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推动经济企稳回升。
(2)就业目标及实现情况
2019-2023年五年间,国家持续强化就业优先政策,中央及地方政府积极实施“减负、稳岗、扩就业”组合拳,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就业形势逐渐向好。
①城镇新增就业目标及完成情况
五年间,年均城镇新增就业目标1100万左右,2023年为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中的最高值,为1200万。近五年城镇新增就业实现人口均达到预期目标(1100万以上),其中2021年、2022年均达到了1200万以上。
②城镇调查失业率目标及完成情况
五年间,年均城镇调查失业率5.5%左右,实际城镇调查失业率由2019年的5.3%降至2023年的5.1%,说明我国强化就业优先、保就业等相关政策的实施起到了正向积极的作用。
(3)三方面助推2023年就业目标实现
2023年的目标任务是新增城镇就业1200万人左右,总结两会建议和信息,或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助推这一目标实现。
①完善新就业形态保障政策,发挥“蓄水池”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随着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的发展,快递员、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主播等新职业、新岗位的从业人员数量持续增加,逐渐成为扩展就业空间,减缓就业市场压力的重要支撑。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能够更加充分发挥其就业“蓄水池”作用。
②关注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高校毕业生是国家的宝贵财富,农民工是国家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为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特别是脱贫人口等重点群体广开就业门路,要着力兜牢困难人员的民生底线。
③创业带动就业,持续释放新的就业增长点。2021年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到2025年,要实现创业引领作用更加凸显,对高质量就业的带动能力不断增强。创业环境更加优化,政策服务体系更加完备,创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广,更多人可以通过创业实现人生价值。
3.全面落实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各项重点任务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这是党中央牢牢把握我国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根据新形势新任务明确的目标要求。充分就业,就要千方百计创造更多就业机会,扩大就业容量。充分就业又是高质量的,就是要增强就业的适配性稳定性,稳步增加劳动者工资性收入,维护劳动者权益,提供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围绕这一目标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对实施就业优先战略的重点任务进行了新的重大部署。
(1)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就业促进机制,就是要突出经济发展的就业导向,立足我国特殊的资源禀赋,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丰富的巨大优势,推动形成高质量发展与就业扩容提质互促共进的良性循环。一是坚持目标导向优先。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优先发展吸纳就业能力强的行业、产业、企业,促进制造业高质量就业,扩大服务业就业,拓展农业就业空间,支持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持续稳定发展增加就业,促进数字经济领域就业创业,不断培育就业新的增长极。二是坚持宏观政策支持优先。强化财政、货币、投资、消费、产业、区域等政策支持就业的导向,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三是健全就业影响评估机制。制定实施宏观政策时将对就业量的带动和质的提高作为重要考量,提升重大政策规划、重大工程项目、重大生产力布局对就业的促进作用。四是健全监测预警机制。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立体化的就业失业监测网络,完善就业统计指标体系和调查统计方法,推进大数据在就业统计监测领域的应用,为宏观决策和制定政策措施提供有力支持。五是健全就业目标考核机制,建立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的评价体系,纳入经济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就是要着力打造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全域、便捷高效的全方位就业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劳动力市场匹配效率。一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健全户籍地、常住地、参保地、就业地公共就业服务供给机制,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向农村延伸,缩小公共就业服务水平和质量在不同区域之间的差距。二是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街道(乡镇)、社区(村)服务平台,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合理配置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人员,加强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三是增强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公共就业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推进信息服务智慧化。构建精准识别、精细分类、专业指导的公共就业服务模式。同时,加快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力资源市场规范化水平,提供更多市场化就业服务供给。
(3)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就是要聚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坚持市场化社会化就业与政府帮扶相结合,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一是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工作。拓宽高校毕业生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加大对离校未就业、困难毕业生帮扶力度,帮助毕业生更好择业、更快就业。为城镇青年创造多样化就业机会,增强城镇青年职业发展能力。二是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稳定和扩大农村劳动力外出就业规模,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发展带动就业效果好的劳务品牌,稳定脱贫人口就业。三是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改革完善退役军人安置制度,支持退役军人自主就业。四是加强困难群体就业兜底帮扶。健全就业援助制度,完善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办法,对零就业家庭人员、残疾人等困难群体提供“一人一档”“一人一策”精细化服务,扩大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落实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制度。同时,统筹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去产能职工等再就业工作。
(4)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统筹城乡就业政策体系,破除妨碍劳动力、人才流动的体制和政策弊端,消除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和就业歧视,使人人都有通过勤奋劳动实现自身发展的机会,就是要促进劳动者合理有序流动,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就业机制。一是推进城乡就业服务均等化。推动就业创业政策咨询、就业失业登记、职业介绍等覆盖全体城乡劳动者,实行农民工在就业地平等享受就业服务政策,营造城乡一体化公平就业环境。二是畅通劳动者社会性流动渠道。深化劳动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同步推进户籍制度、用人制度、档案服务改革,加快破除妨碍劳动者市场化配置和自由流动的障碍,形成合理、公正、畅通、有序的社会性流动格局。三是努力消除就业歧视。逐步消除性别、户籍、身份等各类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或就业歧视,增强劳动力市场包容性。保障妇女在就业创业、技能培训、劳动报酬、职业健康与安全等方面的权益。
(5)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推动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就是要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更好适应市场需求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一是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开展常态化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稳步扩大针对不同群体的培训规模,支持企业开展职工在岗培训,突出技能人才培训、急需紧缺人才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储备技能培训、通用职业素质培训。完善职业技能竞赛体系。二是多元化推进职业技能培训供给。构建以公共实训基地、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行业企业为主的多元培训载体,充分发挥企业职业技能培训主体作用和院校培训资源优势,健全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机制。三是提升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引导培训资源向市场急需、企业生产必需等领域集中,规范开展订单式培训,健全培训监督评价考核机制,增强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和激励机制。推进职业资格制度改革,完善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行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畅通技能人才职业发展通道,完善技能人才薪酬、表彰等激励政策。五是提高劳动者职业素养。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劳动者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就业观,培养敬业精神和工作责任意识。
(6)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完善促进创业带动就业的保障制度,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就是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培育接续有力的就业新动能,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一是不断优化创业环境。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二是加强创业政策支持。加大对初创实体支持力度,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提升初创企业持续发展能力。提供场地支持、租金减免、税收优惠、创业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强培训学习、创业实践、咨询指导、跟踪帮扶,打造全生态、专业化、多层次的创业服务体系。三是激发劳动者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培育农村创业创新带头人,支持大学生创业,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鼓励引导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农民工、大学生、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四是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催生更多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层次就业需求,带动更多劳动者依托平台就业创业。打造就业容量大的数字产业集群,推进传统线下业态数字化转型赋能,创造更多数字经济领域就业机会。健全职业分类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开发新职业,发布新职业标准。
(7)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健全劳动法律法规,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就是要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一是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商协调机制。健全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完善劳动关系工作体制,深入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中国特色和谐劳动关系。二是改善劳动者就业条件。健全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完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增加劳动者特别是一线劳动者劳动报酬。三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加强对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用工指导,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现象,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工时、休息休假等劳动标准,完善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四是加强劳动者社会保障。持续推进全民参保计划,稳步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完善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优化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五是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快落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措施,建立完善适应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的劳动权益保障制度,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社会保障水平。规范平台企业用工,明确平台企业劳动保护责任。
4.2021年8月,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十四五”时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统筹发展和安全,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主要目标,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促进机制,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培训服务、注重权益保障,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容量,努力提升就业质量,着力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切实防范和有效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促进就业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就业导向、政策协同,坚持扩容提质、优化结构,坚持市场主导、政府调控,坚持聚焦重点、守住底线。《规划》提出,到2025年,实现就业形势总体平稳、就业质量稳步提升、结构性就业矛盾有效缓解、创业带动就业动能持续释放、风险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等目标。
《规划》提出七项重点任务。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就业导向,不断扩大就业容量;二是强化创业带动作用,放大就业倍增效应;三是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增强就业保障能力;四是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五是推进人力资源市场体系建设,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六是优化劳动者就业环境,提升劳动者收入和权益保障水平;七是妥善应对潜在影响,防范化解规模性失业风险。
《规划》从五方面完善支持保障措施,包括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资金保障、提升政策效果、鼓励探索创新、认真组织实施。《规划》要求,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促进就业工作的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按规定统筹各类就业资金,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对就业政策实施效果的跟踪调查评估,积极探索多种务实有效的实施方式和有用、管用的落实措施,强化监督检查,层层压实责任,抓好任务落实。
5.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2023年5月11日,全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丁薛祥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李强总理提出明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同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把学习、调研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扎实做好这项重要工作,确保取得让党和人民满意的成效。
会议强调,要全面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有关稳就业政策措施要抓紧实施,讲求精准、讲求实效。大力开拓市场化就业渠道,一揽子兑现社会保险补贴、吸纳就业补贴、职业培训补贴等政策,激发企业用人积极性。对有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落实好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用足用好各类政策性岗位,稳住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招聘规模,确保央企国企接收高校毕业生人数不低于去年。实施好基层就业项目,稳定扩大“特岗计划”、“三支一扶”、“西部计划”等招募规模,落实各类优惠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就业的政策保障。深入细致做好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就业观,增强就业信心。加强对脱贫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毕业生群体的兜底帮扶,各高校要落实帮扶责任制,毕业生户籍地、常住地、学籍地政府部门要协同配合。依法规范市场招聘秩序,严厉打击虚假招聘等违法行为,防范、纠正就业歧视。注重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引导高校调整优化学科专业。